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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教育产品“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构建研究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11-28 11:18:02 推荐访问: 产学研 协同 构建

王一岩,郑永和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是一个时代命题。以往学界关注的大多是单一技术的研发,较少关注智能技术的系统化整合和产品化研发,因而,无法为学生的“学业发展”和“素养培育”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发挥成效。阻碍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补齐能够合理、有效解决教育实践问题的优质智能教育产品的缺失。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是当前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的核心议题,旨在整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5G等智能技术的核心优势,为学生提供系统化的学习辅助、学情分析、资源推荐和路径规划等服务,进而打破“智能技术研发”和“智慧教育应用”之间的壁垒[1],以智能教育产品的实践应用为依托,探究智能技术赋能教育的核心优势、应用成效和潜在问题,发现并解决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现实问题,继而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的常态化发展。在此背景下,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被推到了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最前端,在极大程度上承载着驱动学习模式变革和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历史使命,有望通过“人机协同”的方式重构智能时代的教与学生态,实现“人机协同学习”、“人机协同教学”和“人机协同育人”。

从整体上来看,一方面,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应用过程中面临着“目标定位不清晰、应用场景不明确、服务策略不科学、应用成效不明朗、应用模式不清晰、潜在风险不确定、伦理规约不完善”等问题;
另一方面,智能技术赋能教与学的实践场景较为复杂,涉及政策、科研、研发、应用、市场等多元要素,其核心问题包括与智能教育产品相关的政策制定、产品设计与研发、核心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产品采购与应用、产品服务成效验证、产品推广与管理、产品应用的伦理规约等方面内容。

从智能教育产品利益相关者的核心诉求来看,企业对于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大多只关注“智能教育产品能够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哪些问题”以及“智能教育产品能够如何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将智能教育产品定位成一种智能化的“学习工具”,一味强调利用“数据”和“算法”对学生的学业问题进行精准识别,并对其进行个性化的学习干预,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智能教育产品潜在的伦理风险;
教师大多愿意借助智能产品来优化课堂教学,但苦于现有产品对课堂教学的有限支撑能力,且自身对于智能教育产品的核心功能、使用方法和应用场景了解不足,因而无法有效发挥智能教育产品对课堂教学的赋能作用[2];
家长大多将智能教育产品作为解放自身的有效手段,极力想让孩子借助智能产品独立完成作业、实现自主学习,减轻自己在辅导孩子作业过程中的压力与负担,但也对智能产品带来的“视力健康危害”和“数字沉迷风险”持警惕态度;
学生在使用智能教育产品学习时,表现出较强的学习动机,愿意接受智能教育产品作为自身学习的重要补充,并且能够比较容易掌握智能产品的使用方法,但对智能教育产品在学习中的潜在风险和角色定位没有清晰的认知,容易误用和滥用智能教育产品[3];
高校等科研单位对于智能教育产品这一新兴事物的关注程度也稍显不足,更多的是将注意力放在教育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方面,对智能教育产品在智能技术教育应用中的核心价值认识不够清晰,也尚未组织人员对智能教育产品的评价体系、应用成效、应用规范以及基于智能教育产品的人机协同教育创新理论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
政府层面对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在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标准、评价体系、准入机制、伦理规约、定价标准、管理规范等方面均未形成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也尚未从政策层面凝聚企业、学校、教师、学生和科研单位的核心力量以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利用智能教育产品开展教学实验,使得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还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无法发挥其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核心效用。

由此可见,智能教育产品面临着“政产学研用”分离的现状,其实践场景也较为复杂,受到多元主体的制约,因此,要从根本上推动智能教育产品的常态化、合理化和高效化应用,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用户和科研单位协同发力,共同探索并推进智能教育产品的实践应用。基于此,本文提出要推动智能教育产品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以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为依托,强化政策制定、产品升级、教学创新、科学研究和实践应用,以此构建智能教育产品的协同创新生态,实现科技对教育的正向赋能。

(一)破解智能教育产品的现实困境,驱动智能教育产品的转型升级

从现有智能教育产品研发和应用的现状来看,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智能教育产品的目标定位不够清晰。主要存在以下争议:智能教育产品的目标是促进学生的“知识学习”,还是“素养培育”?智能教育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是“课堂教学”,还是“家庭学习”?智能教育产品的角色定位是“学习工具”,还是“智能导师”?智能教育产品的服务内容是“静态的教育资源推荐”,还是“系统化的学业问题解决方案”?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目标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还是实现机器主导的“强化练习”?智能教育产品辅助学习应该给予学生多大的“自由度”[4]?其二,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模式不够合理。当前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机构主要是一些大型的互联网教育企业,其大多从单一的“技术应用”的视角对智能教育产品进行功能定位,促使智能教育产品能够替代教师和家长为学生提供及时、精准、有效的学习支持服务,但并未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去探究智能教育产品能够解决教与学中的哪些问题,从而限制了智能教育产品核心效用的发挥[5]。其三,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成效不够显著。现有研究虽然证明了智能导学系统、教育机器人等智能产品在提高学生学业表现、提升学生学习动机和元认知等方面能够发挥一定作用[6],但相关研究仍处于小规模的实验探索阶段,且研究结论受产品服务质量和使用模式的影响较大,因此,现有研究无法证明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就一定能够促进学习。其四,智能教育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完善。由于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成效和潜在风险尚不明显,教育部门在政策层面对于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一直持谨慎态度,“双减”政策就明确提出,“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7],但目前并未有完善的政策文件对智能教育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和管理规范进行界定。其五,利益相关者的智能教育素养有待提升。基于现有智能教育产品推广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学生、家长、教师、教育管理人员还是企业的产品研发人员,对智能教育产品在教与学中的核心效用、应用场景、使用模式和潜在风险都没有足够清晰的认知,其后果表现为利益相关者对智能教育产品的“一味抵触”和“盲目追风”,但鲜有能够真正利用智能教育产品去改进教学和学习。因此,未来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需要进一步完善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机制与模式,从政策制定、产品研发、目标定位、素养提升等方面破解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现实困境,实现“政产学研用”协同推动智能教育产品转型升级,引导科技“向善”,消除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潜在的负面影响,保证智能技术的应用能够真正“赋能”教育。

(二)推动智能教育产品的常态应用,形成科技赋能教育的聚合效应

面向智能教育产品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构建旨在面向教育教学的真实场景,解决教学和学习中的核心问题,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教育规模化和个性化的协调统一,充分发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的正向效用,让教师、学生、家长能够“合理用、放心用、有效用”,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充分发挥智能技术的核心优势,保障学生学业水平有效提升,为科技赋能教育保驾护航。其一,通过“人机协同学习”让“学生”与“机器”各自从事自身最擅长的工作,凝聚人类智慧和机器智能的核心优势,超越学生智慧和机器智能本身的局限性,通过学习者和机器的智能交互、协同工作、对话协商和共同决策以实现人机协同学习生态的重构[8]。其二,通过“人机协同教学”让机器能够帮助教师完成重复性、单调性的劳动,为教师节约更多时间从事创造性的教学活动,充分发挥自身在情感关怀、思维启发、复杂决策、智慧启迪、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核心作用,通过“教师-机器-学生”的多元互动重构智能时代的智慧教学新生态,实现“教师智慧-机器智能-学生智慧”的协同进化[9]。其三,通过“人机协同育人”帮助教师和家长利用智能教育产品及时了解学生学业发展和人格养成方面的潜在问题,并结合智能教育产品给出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实现精准的和个性化的教育决策。如“AI好老师”系统主要面向教师和家长的德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帮助缺乏德育经验的教师和家长解决学生的常见问题,以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10]。

(三)打造智能教育产品的健康业态,助推教育的数字化和绿色转型

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核心目标在于整合社会各界核心力量,改善智能教育产品“政产学研用”分离的现状,打造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协同创新生态,以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为依托,强化“智能技术研发”和“智慧教育应用”之间的耦合关系,兼顾政策、管理、研发、科研、应用和市场等多元主体的有机平衡,实现智能教育产品“政产学研用”协调统一。其一,强化“顶层政策设计”与“一线教学实践”的有机融合,推动教育数字化战略落地生根。当前,我国教育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总体上仍然依赖政府的号召“自上而下”贯彻落实,一线教师和学生大多只能被动迎接“教育数字化”改革浪潮。而智能教育产品的大规模实践应用,有助于将教育数字化转型的理念根植于日常的教与学实践当中,进而催生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内生动力,“自下而上”去引领和推动教育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变革。其二,强化“企业使命”与“社会需求”的良性互动,实现“经济效益”和“教育效益”的协调统一。一方面,互联网教育企业通过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推广,致力于依据学情分析、资源推荐和学习路径规划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学业问题和提高学习效率,为构建更加灵活、开放和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可靠保障;
另一方面,以优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为依托,确保企业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为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升级换代提供有效支持,避免同质化产品造成市场恶性竞争,推动企业从智能时代教育变革的本质需求出发重新审视智能教育产品的价值定位、核心功能和应用模式,实现智能教育产品从对学生“知识学习”的单方面支持转变为对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全方位保障[11]。其三,实现多元学习场景的深度融合,打造“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健康生态。以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实现“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场景的深度融通,破除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之间的壁垒,帮助教师和家长能够明确学生在知识学习和人格发展方面的潜在问题和核心优势,以此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和培养模式,以智能教育产品为依托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助力学生长远发展[1]。其四,以“科学研究”贯穿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为智能产品的常态化应用保驾护航。保证科研单位能够实际参与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应用、评价和转型,面向学习、教学和育人的真实场景,从教育需求牵引、教育理念引领、关键技术研发、实践模式探索、伦理问题廓清、应用成效验证、产品改进升级等方面构建系统、完善、科学的智能教育产品研发和应用模式。

(一)模型的设计思想

从整体来看,造成智能教育产品“政产学研用”分离的原因在于:其一,目标定位不够清晰,未能从智能时代科技创新、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出发去勾勒智能教育产品实践应用的远景目标,使得开展相关工作缺乏方向指引。其二,政策引导不够到位,未能从政策层面加强有效引导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无法凝聚利益相关者的核心力量为智能教育产品的常态化应用提供有效保障。其三,支撑体系不够完善,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尚未就学生使用智能教育产品学习时需要给予何种支持和辅助达成一致,无法为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提供可靠保障。其四,反馈通道不够畅通,未能构建良好的反馈通道,学生的使用体验和改进建议无法及时、有效、系统地反馈给政府、企业和学校,容易引发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生态的失衡。

基于以上论述,如果要推动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常态化发展,就应该汇聚政府、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和用户的核心优势,遵循“育人为本、应用为王、多方协同、合力推进”的原则,实现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发力和优势互补,以此来实现智能教育产品“政-产-学-研-用”的协调统一。基于此,本文构建了面向智能教育产品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型(如图1所示),其核心在于:其一,以智能教育产品的实践应用为核心,以满足用户(主要是学生、教师和家长)需求和提升学生学业水平为“终点”,构建系统完善的支撑体系,推动智能教育产品的常态化应用,以用户的应用反馈为“起点”,构建产品实践应用的反馈通道,推动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模式的逐步优化。其二,以“企业-学校-科研单位”三大核心主体的协同机制为依托,构建智能教育产品实践应用的支撑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教育应用”和“科学研究”深度整合,为智能教育产品的落地应用保驾护航。其三,政府层面通过出台“教育政策”以规范和调控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完善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标准、评价体系和伦理规约,并在此基础上引导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常态化的合作关系,打造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实践共同体,构建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创新生态。其四,科研单位在“应用”阶段主要通过构建人机协同教育创新理论与模式来引导用户正确使用智能教育产品,推动教与学生态的逐步优化,在“反馈”阶段主要通过对智能教育产品应用成效、潜在问题和改进策略进行深入研究,为政府、企业和学校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合理建议,为制定教育政策、修正研发方向和优化应用模式等提供参考,通过“教育研究”来激发智能教育产品协同创新的内在活力。

图1 智能教育产品“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模型架构

(二)模型的运行机制

1.政府层面:强化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协调多元主体推动智能产品协同创新

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智能教育产品相关的政策和标准制定,以此来推动、引导和调控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其一,强化教育政策的引领作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将智能教育的研究重点从“智能技术的研发”转向致力于解决教育实践问题的“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以智能教育产品作为智能技术教育应用的核心落脚点进行迭代优化和拓展延伸,强化“智能技术研发”和“智慧教育应用”之间的耦合关系。其二,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标准研制。从智能教育产品的核心目标、价值定位和应用场景出发,从外观导航设计、学习交互设计、学习资源设计、学习支持设计、学习评价设计、学习干预设计、健康监管设计、数据安全设计、服务策略设计、市场准入机制设计等方面完善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标准,以此为企业后续产品的研发提供标准参考。其三,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伦理规约。从个体发展和人机关系的视角对智能教育产品助力学习模式变革的潜在问题和伦理风险进行前瞻性探索,明确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会对学生提升自我意识、强化自我认知、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养成学习习惯和思维模式产生何种影响[12],以此划定智能教育服务的准入机制,清晰界定智能教育服务供给的时机、频率、条件和模式,确保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能够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格养成产生正向影响。其四,强化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由政府部门牵头,引导互联网教育企业与区域、学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打造智能教育产品实践应用的实验区和实验校,通过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的协同工作,探索智能教育产品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应用成效、功能定位、伦理风险和改进策略,通过政府层面的鼓励和引导逐步推进智能教育产品的常态化应用。

2.企业层面:强化教育企业的支撑作用,以优质产品的供给赋能教育创新发展

企业应该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以供给优质产品来推动智慧学习生态的变革。其一,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需求调研。面向学生、教师和家长等产品用户,探究智能时代的教育变革对智能技术和智能产品的核心需求,避免只从“技术研发”的视角去审视教育教学,而要更多地从智能时代人才培养、教育发展和学习变革的实际需求出发去探究智能产品在其中的角色定位,以此修正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方向。其二,强化智能教育核心技术的攻关。主要包括:学科知识图谱构建、智慧教育资源的表征、聚合和供给机制设计,行为分析、知识追踪、情感计算、学习投入识别等学习者特征挖掘核心技术研发,学习分析仪表盘的设计和实现,学习资源推荐、学习路径规划等智能学习干预关键技术的研发等。通过核心技术的攻关,为学习者提供精准化的学习支持服务,以此来提升智能教育产品的服务质量[13]。其三,推动智能教育产品的转型升级。面向多样化的学习场景和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应以教育实践问题的解决为导向,加强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从产品的目标用户、功能定位、资源质量、交互模式、服务策略、安全保障、伦理规约等方面转型升级现有产品,提升智能教育产品的服务能力,确保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能够真正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其四,加强智能教育产品的市场推广。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力度,在保证客观、真实和科学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的传播渠道让更多学生和家长能够了解智能产品的核心功能;
另一方面,要打造智能教育产品的品牌效应,通过在相关实验区和实验校的实践应用,验证产品的应用成效和探索产品的使用模式,以此来形成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吸引更多的地区和学校愿意使用智能教育产品来优化教学和学习。

3.学校层面:强化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推动智能产品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学校应进一步发挥其在智能教育产品应用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智能教育产品的实践应用,探索全新的教学模式,并从教学改革的实践问题出发以修正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模式。其一,加强智能教育产品的采购与管理。将优质智能教育产品作为建设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的重要依托,将智能教育产品的采购与应用纳入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当中,从学校智慧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采购智能教育产品,并加强对产品的规范化管理。其二,重视智能教育产品的实践推广。通过智能教育产品的采购、应用和培训,让学生和教师能够接触到优质的智能教育产品,了解智能教育产品的核心功能和实践价值,让教师和学生愿意接受智能教育产品作为教学和学习的重要补充,以此提高教育的效率和效能,在更深层次上推动智能时代的教育变革。其三,强化探索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模式。从一线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智能教育产品的核心功能,探索“校本”人机协同教学模式并形成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指导和引领智慧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其四,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教学需求反馈。通过开展人机协同教学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智能教育产品在课堂教学变革中的核心价值,并探索人机协同教学的应然形态,在此过程中明确现有产品的现存问题和功能局限,从人机协同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对智能教育产品的转型升级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此来提升智能教育产品对一线教学的支撑能力。

4.科研单位层面:强化科研单位的枢纽作用,激发智能产品协同创新的内在活力

科研单位应该发挥自身在智能教育研究方面的专长以及在推动智能教育产品协同创新中的枢纽作用,通过深入分析智能教育产品应用现状,对智能教育产品的现存问题、突出优势、应用成效和伦理风险进行精准测评,从理论创新、实践应用、成效验证、产品研发、政策制定等方面为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保驾护航。其一,面向理论创新层面,厘清智能教育产品支持的教与学同传统教育教学的本质区别,强化在“人机协同学习”“人机协同教学”“人机协同育人”等方面的教育理论创新,重视学生、教师、家长等多元教育主体和智能教育产品的协同机制,以“人机协同”的教育理论创新来引领智能教育产品研发和应用的实践进程[14]。其二,面向实践应用层面,聚焦“人机协同学习”“人机协同教学”“人机协同育人”的实践场景,梳理“人”和“机器”在其中的角色分工和协同机制,厘清智能教育服务的供给体系和供给机制,构建面向真实教育场景的“人机协同”教育模式,以此为后续的实践研究提供借鉴。其三,面向成效验证层面,利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探究智能教育产品对学生学习成绩、学习动机、学习投入、技术接受度、认知负荷、学习满意度、自我调节学习能力的影响机制,通过长周期、动态性的调查跟踪,探究智能教育产品支持的“个性化自主学习”背景下学生的学业表现、学习体验和学习能力之间的复杂作用机制,以此为智能教育产品研发和应用模式的改进提供证据支持。其四,面向产品研发层面,从智能教育产品的理念构想和模型设计出发,结合在实践应用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综合多元学习群体的实际需求,提出智能教育产品的改进策略并反馈给产品研发企业,以此来支撑和引领智能教育产品的转型升级,确保智能教育产品能够切实解决一线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其五,面向政策制定层面,以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愿景、应用成效、潜在问题和伦理风险为参照,厘清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以此为制定教育政策提供有效参考。

5.用户层面:强化产品用户的主体作用,深化学习需求与应用反馈的双向引领

用户需要进一步强化智能教育产品“需求引领”和“应用反馈”的双向互动,以此修正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方向。其一,强化对学生真实学习需求的关照。从我国智能教育变革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出发,勾勒未来学习的表征形态,明确学生在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学习动机、学习策略等方面的潜在问题,探究智能教育产品能够为学生解决学业问题发挥何种作用,以此为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厘清方向。其二,重视学生的使用体验和反馈评价。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要面向学生真实的学习需求、解决学生真实的学习问题,因此,智能教育产品的服务质量也需要通过学生的使用体验和主观感受加以检验,要让学生能够从自身学习的主观感受出发,评判机器智能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帮助智能教育产品更加“了解”学生,并调整和优化产品的服务策略。其三,重视学生智能学习素养的提升。此处主要体现为学生的“智慧学习力”,强调在人机协同学习的过程中,学生要具备较高的“适应力、辨别力、自省力、调节力和探索力”,对智能教育产品在学习中的角色定位和潜在风险具有清晰的认知,能够使用智能教育产品强化自我认知、提高学习素养和实现自主学习,利用机器提供的智能化学情分析和学习干预服务调整学习目标、动机信念和学习策略,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自身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12]。其四,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学习。以智能教育产品的实践应用为依托,帮助学生实现人机协同支持下的“个性化自主学习”,让学生能够在智能教育产品的支持下自主确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资源、监督学习过程、评价学习效果、反思学习问题和调节学习策略[15],以此提升自我意识、强化自我认知和实现自主学习。

从本质上来讲,智能教育产品能够有效整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元智能技术的核心优势来聚合优质教育资源、挖掘潜在学习问题和实现精准服务供给,以此来为学生提供系统化的学业问题解决方案,促进智慧学习生态的系统重构。近年来,智能教育产品受到广大互联网教育企业、教育研究人员和一线教师的普遍重视,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逐渐被推到了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最前端,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历史使命。但从目前来看,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盲目推进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势必会对教育教学产生较大风险。因此,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科研单位等利益相关者来共同为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保驾护航,探索如何“善用”智能教育产品才能够真正助力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要想充分发挥智能教育产品在教育教学中的核心效用,其一,要坚守“育人”的底线,在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前提下推进智能教育产品的实践应用,划定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基本原则。其二,从理论、技术、伦理、政策等方面构建系统化的保障体系,消除智能教育产品实践应用的潜在风险。其三,要扎根教育实践,强调需求导向,以“教育研究”为枢纽推动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完善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实践模式。其四,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合理完善的推进策略,使得政府、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和用户能够协同发力、优势互补,协力推进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一)基本原则:育人为本、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绿色引领

就智能技术教育应用的核心目标来看,无论产品的“智能”程度以及服务“精准”程度如何,其最终目标还是要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格养成,坚守“育人为本”的主线[16],因此,智能技术赋能教育的核心还是要落脚在“实践应用”层面,以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聚合智能技术的核心优势,实现智能化的学情诊断、资源聚合和学习干预,以此来强化对真实教育场景的服务供给,确保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能够切实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进程。与此同时,也需要坚守技术应用的伦理道德规范,保障学生的隐私不被泄露,减轻产品对学生视力健康的危害,有效规约智能服务的准入机制,避免学生对智能教育产品的误用和滥用,以此来推动教育数字化的“绿色”发展。

(二)保障机制:理论支撑、科技赋能、伦理先行、政策保障

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不仅是“产品”之于“学生”的单向度技术分析和服务供给,其更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理论、技术、伦理和政策等诸多方面,因此,需要为智能教育产品提供多元立体的保障机制,促进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有序推进。其一,要强化“人机协同”教育创新理论的支撑,从理论层面勾勒智能时代教育教学的表征样态,为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提供理念和思想指引。其二,要加强智能教育领域的技术攻关,聚焦研发学习者建模、学习资源建模、资源推荐、学习路径规划等核心技术,提升学习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其三,强化伦理保障,系统分析智能教育产品应用过程中潜在的伦理风险,明确智能教育产品在学习中的潜在风险[17],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伦理规约,清晰界定智能教育服务的准入机制,保证智能教育产品的应用能够对学生的学习发挥正向效用。其四,强化智能教育产品的政策保障,从政策层面支持、鼓励、引导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并从标准研制、伦理规约、管理规范等方面实现智能教育产品研发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实践模式:需求牵引、扎根实践、科研护航、协同创新

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作为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根本落脚点,正处于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最前端,其根本目标仍是要解决教与学中的实践问题,提高教育效率和提升教育效能,促进人工智能使能的大规模个性化教育[18]。因此,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更需要强化需求牵引,立足于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需求,扎根中国的教育实践,解决教育资源的地区性分布不均、偏远地区学生优质教育资源获取困难等问题,破解灵活、优质、个性、终身教育发展与标准化、规模化教育服务供给体系之间的矛盾[19],提升教育服务的供给能力,为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提供可靠保障。在此过程中,需要强化教育研究在其中的枢纽作用,整合多元主体的核心需求,强化智能时代的教育理论创新,聚焦智能产品的成效验证和转型策略,协调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和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破除“智能技术研发”和“智慧教育应用”之间的壁垒,促进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常态化发展。

(四)实施思路: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多方协同、合力推进

由前文可知,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过程中,政府、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和用户等多方主体缺一不可,除了产品研发与应用本身,也需要强化政策引领、科研护航和学生的素养保障。因此,智能教育产品的研发与应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界定智能产品在未来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核心功能和价值定位,明确其核心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统筹规划,从政策制定、理论创新、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模式设计、实践应用、伦理规约等多个层面对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核心问题进行梳理,构建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实践共同体”,通过多方协同、合力推进以打造智能教育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健康生态,为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实现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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