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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村委会制度19篇(全文)

来源:规章制度 时间:2024-01-23 17:16:01 推荐访问: 制度 制度上墙内容(5篇) 制度上墙内容(合集)

村委会制度第1篇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委会制度19篇,供大家参考。

村委会制度19篇

村委会制度 第1篇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暴发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传染病病人。通常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村庄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潜伏期内,出现一定的病例数,达到相关传染病监测方案规定例数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相关信息例数。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暴发疫情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疾控机构、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科室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及时采取措施,写出暴发疫情处理报告报告事态进展。

三、报告内容

经调查核实确认后的暴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应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暴发疫情报告,并做好记录。

村委会制度 第2篇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
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

址和联系方式;
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朽、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村委会制度 第3篇

一、强化信息共享。

要建立疫情防控信息共享机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每天向市活动办推送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特别是省外来(返)许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来(返)许人员等涉疫人员信息,市活动办第一时间向联乡帮村干部推送提醒函,帮助联系点做好人员管控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尽快制定联乡帮村干部培训方案,通过视频讲解、工作手册等方式,为市级层面283名联乡帮村干部开展工作提供方法路径,确保联乡帮村干部明白“干什么、怎么干”,尽快成为疫情防控工作“明白人”;
各县(市、区)活动办与本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搞好对接衔接,配合好、落实好《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本地区联乡帮村干部培训全覆盖。

三、加大下沉频次。

自即日起,市级层面联乡帮村干部坚持每周至少1次下沉联系点,督促指导联系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的联乡帮村干部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常态化、经常性下沉联系点,督促指导联系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级联乡帮村干部要通过多种形式、不同渠道,采取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视频连线等方式,坚持每天对联系点开展督促指导。

四、服从属地管理。

各级联乡帮村干部要服从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联系点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以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身份,编入联系点疫情防控队伍,做好“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要严格落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疫政策和措施,做好对联系点的日常监督、上下沟通、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步调一致、不打乱仗。

五、落实防控举措。

各级联乡帮村干部深入联系点,严格落实“劝返制度”。对上海、吉林、辽宁、河北等中高风险地区有返许意愿的人员,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倡导非必要不返乡;
对于提前报备到村(社区)的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关联地区返许的人员和车辆,要协助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入许时间、车牌号码等信息,第一时间告知交通管控检查站,检查站根据开辟的绿色通道,不再测温、验码,将返许人员车辆引导至临时隔离区域,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引导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对于省外赋“红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人员,要立即就地临时隔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实施“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要帮助联系点科学合理进行核酸检测排查,采样期间做好现场秩序维护,防止出现拥挤、混乱,确保核酸检测采样工作顺利进行。

六、强化应急处置。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和市活动办保持24小时密切沟通,做到无缝衔接、无缝对接,如遇突发性事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第一时间向市活动办报告有关情况,市活动办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至联乡帮村干部,帮助指导处置化解;
按照“防控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工作部署,各级联乡帮村干部认真落实“平急转换”机制,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迅速到岗到位、参与处置化解,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

七、搞好宣传引导。

各级联乡帮村干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加大对联系点党员干部特别是群众的宣传力度;
要带领联系点的党员干部开展“敲门”行动,逐家逐户上门询问,既要把返乡外出、疫苗接种、“赋码登记”等情况摸清楚,又要把疫情防控政策讲清楚,坚决做到对联系点所有人员管控情况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八、突出问题导向。

各级联乡帮村干部要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收集汇总联系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省外来(返)许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来(返)许人员等涉疫人员信息,隔离管控,赋码登记,台账建立,卡点值守,核酸检测,劝返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每天报至市活动办邮箱,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各级联乡帮村干部在参与联系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特别是针对联系点日常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工作漏洞、工作盲区,及时向属地活动办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
活动办会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共性问题共性解决、个性问题个性解决”原则,加强分析研判,制定解决办法,为堵塞基层疫情防控漏洞贡献联乡帮村力量。

九、压实帮联责任。

市活动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针对各级联乡帮村干部到岗到位、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适时下发工作通报;
市7个联乡帮村服务工作组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双战双赢”。各级联乡帮村干部对联系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担责,对出现的帮联工作缺位、履职不力、贻误战机、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等,问题出在哪里、追责问责到哪里。

村委会制度 第4篇

一、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二、本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行政及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校卫生室要建立日志,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四、本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卫生室(教师)→当地疾控中心、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五、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七、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村委会制度 第5篇

为了规范村级干部工作机制,树立村干部良好形象,使村干部真正成为农村奔小康的带头人。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村干部考勤制度如下:

一、实行上班签到考勤。所有村干部一律根据规定时间到各自村办公场所签到,不得代签。确因公出差或有公事的,要说明情况,并做好记录,否则视为旷工。

二、凡旷工者,每天按日平均工资额予以扣除(按旷工实际天数累计扣除,扣完为止)。年旷工累计10天以上者,扣除全年50%奖金,年旷工超过20天者,取消全年奖金。对经常旷工的村干部,镇党委予以诫勉,情节严重者,予以免除或通过法律程序罢免其职务。

三、村书记、主任请假须征得镇党委同意后方可,如未同意擅自外出,除经济上按旷工予以处理(按第二条处理)外,另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其他村干部请假须征得驻村干部、村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也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每月由镇纪委、组织办对考勤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双休日或法定节日各村须安排人员做好值班,保证信息上通下达,并及时处置有关事项,重大问题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村委会制度 第6篇

1、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

2、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
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区卫健局报告;
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4、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
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
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区卫健局疫情防控电话:xxxx。

村委会制度 第7篇

一、疫情防控期间办公规范

1、全体机关干部上班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为群众办事。办公楼内不随意走动,不得串岗聊天。

2、尽量采取电话、粤政易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3、每日对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办公桌面、键盘、鼠标、文具等常用物品及公用物品进行消毒。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职工,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报备,并及时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将诊断结果向分管领导说明。

6、增强家庭防范意识,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防范和杜绝参加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7、全体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口罩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废弃口罩应投入垃圾桶内。

8、自20xx年2月8日起,镇机关内(含门卫)暂不接收快递(物流)配送。

二、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规范

1、严把办公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出访,做好进出人员询问、登记等工作,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

2、全体机关干部非必要不离埔(梅),确因特殊原因需离梅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向党政办报备,外出期间和返梅返埔都必须按照要求落实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3、凡是市外返岗或者密接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前向镇党政办报告行踪,并自觉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4、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公车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村委会制度 第8篇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精准做好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xx省20xx年春节期间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现对全村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下:

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各宣传点热心提醒群众不外出,不接触疫区返乡及外来不明人员,村民确需外出的,需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省外来区到村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
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
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省外来区到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
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
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

外地返乡人员主动注册申领“xx健康通”,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返乡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

村委会制度 第9篇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研究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
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

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
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职能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职能单位、各村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村委会制度 第10篇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患有的人员严禁从事厨房工作。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禁止上班吸烟饮酒,不准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衣、帽),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戴口罩。

2、厨房工作人员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严防食物中毒。

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中按照食材自行搭配,力求做到色味,花样、品种多样化。食材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4、厨房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持员工就餐纪律,要求就餐人员按秩序排队取餐。

5、厨房工作人员应合理控制成本,对食材等使用和处理都要本着避免浪费的原则,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7、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抽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

8、为防止造成洗碗池及下水道堵塞,所有员工就餐完毕后将食物残渣倒入泔水桶,严禁将食物残渣倒入洗碗池内。

9、食堂在库物资须分类摆放整齐;
储存食品标示进货日期;
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库房地面保持干燥,通风透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未经管理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

10、员工在取餐过程中,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取餐工具。严禁将手及个人餐具伸入公共饭、菜、汤盆中;
接触和盛装的容器做到分开使用,定位放存,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1、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50元并全公司批评。

12、厨房工作人员应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使用及放置。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3、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对违反该规章的人员进行举报,公司将根据情况对于举报者实施奖励。

14、每日进行清洁卫生打扫,保持操作间卫生整洁。

15、食品加工完以后的废料、垃圾应及时清理,做好地面清洁卫生,当日垃圾必须当日清除。

16、炊具、餐具和食品加工机具用后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17、下水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无污物淤积。

18、必须做好防鼠防蝇工作。

19、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墙面屋顶清洁,无灰尘和蜘蛛网。

20、工作装每日清洗。不得在操作间清洗、晾晒衣物。

21、供餐结束后,必须做好餐厅清洁卫生,桌面光洁无油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村委会制度 第11篇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专职管理人员徐兴琼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报告、县医院。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医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县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村委会制度 第12篇

1、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必须驻村工作,每月驻村工作天数不少于20天或全年累计不少于240天。

2、乡(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大学生村干部考勤档案,村(居)(要)实行考勤记录。

3、各乡(镇)每月要向组织部报送大学生村干部考勤表,考勤表要由乡(镇)负责人签字,党委盖章。

4、组织部要对大学生村干部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村委会制度 第13篇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特制定本村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管理

1、公共场所管理。本村辖区内的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医务室、棋牌室、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寺庙等各类公共场所,由主办人(单位)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1米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

2、村民出入上述公共场所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好口罩,“亮码+测温”后方可进入。

二、疫情防控期间红白喜事、家庭聚会聚餐规定

1、自20xx年1月15日起,本村辖区内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坝坝宴。计划中的红白喜事、乡友团拜会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压缩规模或提前取消计划。

2、家庭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内,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不能参加。

三、疫情防控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封闭,不得举办信众答谢、迎新祈福或拜祭敬香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四、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行规定

1、本地居民管理

非必须不远行,倡导广大村民在常住地过年,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减少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频次。

2、返南人员申报

(1)返程时提前申请“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可返回,黄码或红码建议在当地停留或排除风险后再计划返程。

(2)返南出行前向村委会或网格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预告行程。

(3)到达本村辖区1小时内主动向村疫情防控网格员报备,应当如实报告旅居史,提供健康码和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3、中高风险返南人员隔离措施

(1)中高风险地区(含境外)返乡人员按规定在抵南时直接到县政府指定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满后按规定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此期间需单独隔离居家,不得与其他人员接触,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并接受村卫生站医护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居家隔离期满进行自费核酸检测)。

(2)低风险地区返南人员持黄码或红码人员,视同中高风险人员落实隔离措施。

五、卫生站服务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村卫生站诊疗发热、咳嗽病人,禁止使用降温止咳药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病人,应当留置观察并立即向上级卫生院报告移交县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断处理。

2、对本村辖区内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居家医学健康服务。

六、网格化管理制度

按《四川省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将本村辖区按镇工作组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落实重点场所管控和返南人员每日排查上报,做到上报零遗漏、分类处置准确。

村委会制度 第14篇

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扎紧社区(村)疫情防线,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张家界市疫情实际,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特制定《张家界市社区(村)疫情防控十项工作制度》。

一、各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必须保证所有出入口至少配备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值守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二、组织好社区(村)居民全员参与核酸检测,做到全覆盖,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漏一人。所有进入小区(村民小组)人员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异常人员、“非绿码” 人员不得进入。非本小区(村民小组)人员严控出入,非本小区(村民小组)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进入小区(村民小组)车辆必须逐车核查登记、消毒,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验码,非本小区车辆一律严控,非必要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加强消毒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

五、禁止人员聚集类活动,暂时关闭小区(村民小组)内的公共活动场所,由社区(村)组织巡逻队伍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检,确保人员不扎堆。

六、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无事不出门,亲友少聚会,严格禁止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 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

七、优化管理网格,在社区、小区、村民小组、单元门口等显要位置公示网格管理负责人、社区(村)24小时值班电话等信息,确保沟通联络顺畅。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村)宣传栏、悬挂标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良好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九、广大市民应加强居家隔离,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得出小区,出门必须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十、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小区(村民小组)疫情防控工作由属地社区(村)负责,市、区(县)直各单位要向所联系的社区(村)、小区派驻干部指导参与疫情防控,轮流值班值守。各级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疫情问题的,严肃追责。

村委会制度 第1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建立防控责任网格机制。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网格长,副书记、其他村干部、医务人员为副网格长、村干部+社干部+N(包括党员、邻居、社工等人群)为网格员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人员排查、宴请聚集管控、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管控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个人主体责任制度。全体村民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做好外出佩戴口罩、返乡报告、宴请管控、卫生整治等防控要求,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若因隐瞒、谎报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或者拒不落实隔离、监测等管控措施等情形,导致发生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建立干部示范引领制度。村(社区)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防控管理,做好村干部和来访人员健康检测,保持场所整洁、卫生、通风。全体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社(队)干部带头做到上班、开会、入户、赴宴、外出等“五必须”佩戴口罩。

四、建立每日排查报告制度。村(社区)要落实专人,每日开展市外返乡人员排查,特别要做好近期从国外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工作、密接等人员的行踪摸排、信息登记等工作,并按时将排查结果上报镇平安办。

五、建立人员流动管控制度。村(社区)要落实在外务工人员事先告知制度,给每位在外务工人员送达《三元镇在外务工人员告知书》,劝导在外务工人员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如非必须,请暂缓返丰。本地居民如非必要,禁止前往有疫情的地区。

六、建立人员聚集管控制度。村(社区)要严格宴请审批,加大劝导和处罚力度,禁办无事酒,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违者必究。参加宴席的人数控制在50人以下,私人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并落实好防控措施。

七、建立重点人群管控制度。村(社区)要将近期从国外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工作、密接等人员纳入重点人群管控。在以上人群返乡的当天,村(社区)必须当事人见面,张贴、送达《三元镇疫情防控重点人群告知书》、《三元镇疫情防控重点人群管控责任明白卡》,明确管控责任,分类落实好管控措施。落实医生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工作。如需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或集中隔离的,须落实好个人防护和专人专车。以上人员在管控期内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禁止流动。

八、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全体村民要不信谣、不传谣,相信主流媒体报道,杜绝舆情发生。各村(社区)要畅通监督、投诉与举报渠道,加大对不实信息、可疑人员和违规聚集等情形的打击查处力度。

村委会制度 第16篇

1、明确并坚持确保安全与卫生、以服务员工为主、注重饭菜新鲜和营养结构,合理收费的指导思想。

2、选用质地新鲜、品质可靠的主副食品、荤素菜及各种辅料、调料,杜绝过时、变质的一切原辅料和调料,禁止烧熟蔬菜隔夜再卖。

3、做好各种主副食品、蔬菜和各种辅料、调料的入库验收,品种、数量、价格、金额和有关情况记录齐全清晰,手续完备。

4、丰富花色品种,建立备选菜谱,实行轮流搭配,每餐不少于四荤四素,每月有特色品种。

5、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工作时间要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营业时带口罩,所有穿戴要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场所、公共场所不吸烟。

6、工作场所、员工就餐场所、仓库文明洁净,主副食品分开,生熟分开,厨具、餐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

7、熟悉水电汽流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能正确使用各种厨卫、电器、消防、设施。

8、提倡微笑服务,对员工提出的要求要尽量满足,暂时做不到有困难的,也要耐心解释,态度要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吵。

9、重视改进和提高,认真听取员工意见,沟通情况,尤其要定期认真听取膳管会意见并认真改进。参与良性互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共同建好我们的职工之家。

村委会制度 第17篇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xx】104号)文件精神,在夏季窗口期布局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切实掌握防控主动权,特制定关于本村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制度。

一、严格加强本村人员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委会是农村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管控本辖区农村人员流动。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举办各种类型聚会、聚餐,做到农村居民红事不办、白事简办,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村委会要督促本村两个医务室做好本村居民健康的监测、登记,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村卫生室发现来自疫情区域的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发热患者,要迅速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并及时报告村委会做好防控、防护工作。

三、严格对本村公共场所管控。村里的"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村委会要加强超市、商店的`管理,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四、严格加强本村环境整治。村委会结合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活动为契机,动员群众自行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对本村的道路、沟渠、垃圾池、公厕等公共场所做好消杀工作。

五、严格落实防控宣传措施。利用广播、电视、移动短信以及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村居民防病意识,引导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

六、严格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农村党员、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广大村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村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为本村的疫情防控组织必要的防控用品。

村委会制度 第18篇

为有效控制疫情,坚决做好学校疫情零事故,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人员安排:

实行轮流值班,每日由1名领导带班。

二、带班值班地点:

学校门卫室、安全办公室及学校校园。

三、值班工作要求:

1、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代班领导早晨提前到校1小时、下班最后离校的带班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坚决避免出现重要电话漏接、重要信息漏报、重要时刻脱岗的情况。

3、值班干部每天务必打开学校防疫的设备、设施,查看和记录好重要消息,并及时通达。

4、值班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守岗位,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5、出现重大、紧急事件或疑难问题时,值班干部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以避免工作失误。

6、带班领导白天在岗带班,夜间在线值班。

7、带班值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除做好常规值班工作外,要关注疫情变化,留意上级来文和学校通知,持续跟进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情况,按时统计、上报疫情防控信息数据。

8、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保持QQ、微信在线,信息畅通。

9、后勤服务部要做好办公区域、校园重点设施设备等消毒工作,为带班值班人员配备口罩、酒精等物品。

10、各带班值班人员要本着对全校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11、值班人员确因事不能正常值班应向带班领导请假,经带班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自行调整或请人代班,调整或代班的人员必须是同级干部,且承担同样的值班责任。

村委会制度 第19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科主任、护士长、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八)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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