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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防护制度7篇

来源:规章制度 时间:2024-01-23 14:48:01 推荐访问: 制度 制度上墙内容(5篇) 制度上墙内容(合集)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第1篇为了确保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和房屋园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1、幼儿园教职工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注幼儿园房屋园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使用的建筑物有责任做好监督工作,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安全防护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7篇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 第1篇

为了确保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和房屋园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注幼儿园房屋园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使用的建筑物有责任做好监督工作,有权拒绝在有危险的建筑物下进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2、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由园长负责,总务处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具体做到此项工作。

3、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性与季节性、突击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常性工作指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经园长和安全组人员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让幼儿入园,平时每天都要注意幼儿园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情况。季节性工作指上半年雨季前和下半年冬季雪季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突击性工作指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园组织的各项有关房屋园舍安全检查工作。

4、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漏检一个地方、项目,不漏检死角。

5、检查出的园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或危险迹象,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联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园实地察看,提出相应措施。报教育局同意后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有关事宜,检查确定为危险房屋的立即封闭严禁教职工及幼儿进入。

6、房屋园舍安全检查应包括幼儿园使用的所有教室房屋(含租用、借用),各类玩具设施,师幼进出的主要路途建筑物,幼儿园园舍内的用电线路、电器等,涉及师幼人身安全的固定性物品。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 第2篇

我园为国有民办幼儿园。为了确保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和政府产权房屋园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本园教职工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注幼儿园房屋园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使用的建筑物有责任做好保护、监督工作,有权拒绝在有危险的建筑物下进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2、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由园长负责,安全管理员责任具体工作。不得随意改变主体结构,需进行大的装饰工程,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备案。

3、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性与季节性、突击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常性工作指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经园长和安全组人员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让幼儿入园,平时每天都要注意幼儿园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情况。季节性工作指上半年雨季前和下半年冬季雪季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突击性工作指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园组织的"各项有关房屋园舍安全检查工作。

4、房屋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漏检一个地方、项目,不漏检死角。

5、定期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对园舍进行检测,检查出的园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或危险迹象,应及时报告区级政府和教育局、园领导,安全负责人联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园实地察看,提出相应措施。报教育局同意后,协商解决有关事宜,检查确定为危险房屋的立即封闭。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 第3篇

一、建立健全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建筑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建筑设施设备安全

定期对安建筑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建筑设施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班组安全设施设备每日检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建筑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重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建筑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建筑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 第4篇

为使校舍延长使用年限,保持整洁,也为安全起见,特制定校舍管理制度:

1、由园长主管幼儿园校舍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总务主任分管校舍工作、绿化、安全,具体校舍管理工作有专人担任,年度对校舍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行政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巡视学校一周,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电源关闭等。

3、教育幼儿爱护公物,不乱涂墙壁,保持墙面清洁。

4、对食堂房顶雨蓬定期清扫,疏通管道,防止积水引起渗水,如发现渗水及时进行维修。

5、厕所等公用部位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整洁,厕所无污垢、无臭味,下水道保持畅通。

6、对食堂墙面、地面要做到清洁,无油污,下水道保持畅通。

7、对校内电器、电路进行定期检查,节假日切断电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大检查,制定出专项维修申请报告。

9、在校舍维修过程中,做好管理工作,有专人监督质量,确保维修质量。

10、建立校舍档案,作好记录。

11、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园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由分管园长任组长的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员检查一次;
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
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
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园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2、幼儿休息室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幼儿园,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
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园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七、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教委。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 第6篇

一、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 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实行领导带班,行政 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 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四、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 班记录。

五、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等确保安全。

六、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七、 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 开大门后、 门卫、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八、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 机、电视机、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 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 不同处罚。

房屋安全防护制度 第7篇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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