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老骥秘书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年督办工作制度8篇

2023年督办工作制度8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4-01-20 17:32:01 推荐访问: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督办工作制度第1篇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督办工作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督办工作制度8篇

督办工作制度 第1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责任部门

镇督查办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督查督办各站、办、所、村的具体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要求督办的检查事项。

二、督查督办的职能和权限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安排的工作;

(二)落实完成镇党委的有关决议、决策及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促各村、站、办、所落实涉及旧城镇工作方面的建议、提案;

(四)调查处理公开电话、来信来访和百姓热线答复及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

(五)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事项;

(六)检查、处理和通报各村、站、办、所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

(七)督查各村、站、办、所年度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八)完成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及其他督查督办事项。

三、查办事项的具体分工

(一)涉及部门清楚的,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具体查办;

(二)涉及到具体哪个党总支、村委会范围的,由哪个党总支、村委会查办。

四、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

(二)部门协助。由督查办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办复时限的,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未作具体规定办结时限的督查督办事项的,按以下时限办复:

(1)紧急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为5天;

(2)党政领导指示事项的办复期限为一般为一个月,重大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3)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和前期工作推动的办复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4)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期限一般为四个月;

(5)本机关受理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15天内提出办理意见,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以上五点所要求的办复时限具有灵活性,各责任单位在办理中要遵循宁快勿慢的原则,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
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督办工作制度 第2篇

一、督办导办职责:

1、接受服务对象咨询,并引导服务对象进入大厅,到相应的窗口办理业务。

2、接待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及时与效能监察科联系。

3、协调处理来访及有关领导的造访等事项。

4、协调处理中心各窗口和服务对象的突发矛盾。

二、值班人员职责:

1、以花名册点名的形式,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脱岗、旷工的工作人员于当日进行通报。

2、发现窗口人员有串岗、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违反中心管理规定的,要及时制止,并在当日进行通报。

3、凡因停电、签到机出现故障或指纹不明显造成考勤不成功的,由值班人员统一记录。

4、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监督。

5、随时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投诉,做好记录。

6、认真征求办事人员对窗口及中心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7、对保安、保洁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大厅财物安全和环境卫生。

8、认真记录当天的工作日志,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三、值班时间、要求:

1、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佩证上岗。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办事,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向领导请假,找人替岗。

3、值班主任在每天下午下班前10分钟检查当天值班记录,并审阅签字,尔后召集各窗口负责人进行通报。

督办工作制度 第3篇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推进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范围

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
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事项及其他需要督办的事宜。

二、督办程序

1、登记呈报。对纳入督办范围内的事项,由学校办公室履行登记手续,报相关校领导审定后,根据领导批办意见,确定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内容。

2、督办通知。学校办公室向承办部门发出督办通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书面、电话或口头通知。

3、督办催办。学校办公室向承办部门发出督办通知后,应定期向承办部门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的督办事项,学校办公室需对承办单位进行催办。

4、反馈结果。承办部门要及时将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学校办公室反馈。对属重大事项或需具体说明情况的事宜要提供书面情况报告(**事项均需提供情况报告)。有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的督办事宜由牵头部门负责报告。报告要如实反映督办事项的办理过程、政策依据、落实情况,经承办部门领导审签意见后报学校办公室。

5、审核报告。学校办公室对承办部门反馈的督办事项办理结果认真审核,确保工作质量。对提交的书面情况报告严格把关,确保办理结果无误后及时报相关校领导审阅。对涉及**案件要作好回访工作。

督办工作制度 第4篇

为实现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我校督办工作上新水平,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6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督办工作指导思想与原则

督办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中心以及每学期的工作重点与重要工作部署进行。加强督办工作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保证领导决策的优化和实施;
有利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克服**,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有利于学校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督办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抓落实作为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办实事,摸事情,讲实话,求实效”的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决策落实的情况,敢于反映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绝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校办要搞好督办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加强与被督查单位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决策的落实。

第二条 督办工作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或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3、学校下达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5、校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批示件落实情况;

6、经领导批示的校内外群众、学生和教职工的来信、来访等有关事项的落实和催办;

7、经校领导批示、需要督办的各下属单位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基层要求帮助解决的有关事项;

8、其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三条 督办工作基本程序

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环节。

1、拟办。接到领导同志、领导机关的批示、交办事项,或校党政作出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时,校办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并由校办负责人签发,必要时须征得校党政领导同意后下达。拟办意见一般包括承办单位(牵头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限和具体要求。其中,重大和复杂的事项,在提出初步意见后,还需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承办单位认可的情况下,再报校领导审定。

2、立项。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一般一事一项,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决策、一个部署立项。立项时,按拟办要求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督办单》,以备存查。

3、交办。将《督办单》送交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办理,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口头交办。交办时应努力做到任务明确、具体,符合承办单位的职责范围,具有可操作性,《督办单》接收人应在督办登记本上签收。

4、催办。《督办单》发出后,校办联系人要及时了解督查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催办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口头和发通知单的方式进行。

5、办结。承办单位应按照《督办单》的要求,写出办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办结报告着重写明检查处理的结果和落实情况,办理过程一般可从略。校办按是否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和处理得当进行审核。对于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承办单位加以补充、修改。

6、反馈。一项具体的督办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反馈结果的做法有三种,一是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要写出专题报告,正式行文上报;
二是对涉及面广、内容比较重要的,可以编写简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三是对领导同志批示的项目,写出办结报告,并附上原批示件。

7、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督办单》、办结报告等整理归档。

第四条 督办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督办工作制度,对于做好督查工作十分重要,既有利于明确职责范围,又有利于增加工作透明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1、责任制度。督办工作要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督办工作管理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职责;
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凡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承办的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以免出现工作上的“空挡”。在督办工作的管理方面,校分管领导应为第一责任人;
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督办事项的第一承办责任人。

2、检查制度。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各级领导都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下级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上级领导和学校的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校党政领导。

3、报告制度。凡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下达后,各部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凡文件或会议明确规定报告期限的,要如期按要求作出口头或书面报告;
凡未确定报告日期的,在文件下达或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作出报告;
在执行中遇到重大、特殊的问题,应随时报告。校内督查事项,按校领导或校办主任批示日期办结。

4、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
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
对落实差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办负责解释。

督办工作制度 第5篇

为推动党和政府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府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原则

1、依法督办原则。督查工作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性。

2、分级负责原则。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县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凡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的督查事项,县政府督查室根据领导授权或批示,可直接进行督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
凡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督查;
凡县政府领导批示给相关部门和县(区)的督查事项,由相关部门和县(区)负责督查;
凡涉及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督查工作,由部门领导负责督促检查。

3、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4、注重实效原则。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和克服**、**。

二、督查内容

1、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3、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4、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5、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6、县政府及所属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查;

7、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

三、督查方式

1、领导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或根据领导授权,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力量开展督查,按照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的要求,抓好督查落实。

2、重点督查与一般督查相结合。督查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税工作建设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外,还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一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政府督查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相结合。承办督查事项的部门在对有关事项进行督查时,根据需要与可能,可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以增强督查工作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4、政务督查与行政效能监察相结合。各级监察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政府督查工作,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服务承诺兑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四、督查程序

1、督查事项的提出。根据县政府会议、文件确定的重要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县政府督查室发出《督查通知单》,明确承办单位及办理时限。

2、督查事项的办理。承办督查事项的县(区)和部门在接到督查任务后,要认真及时办理。承办单位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时,及时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协调;
仍然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县政府专题会议协调

3、督查事项的催办。督查事项下达后,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采取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一些重要的督查事项,县政府督查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直接督办。

4、督查事项的反馈。为使督查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工作标准,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按时反馈督查情况,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在督查事项办结后,县政府办公室通过《督查专报》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县政府办公室(含督查室)督办件,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向交办领导反馈;
转交县(区)或部门的督办件,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向交办领导反馈;
由县(区)和部门协办的督办件,一般应在2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向交办领导反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时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责任追究

1、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县政府领导的要求,负责对全县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2、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督查工作负总责。

3、对交办事项抓得不紧,工作不力,敷衍应付,没有按规定时限、质量完成督查任务或第一次督查后,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在《督查专报》上进行通报批评。

4、对交办事项互相推诿、严重失职或拒绝不办、**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按有关程序追究其责任。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督办工作制度 第6篇

第一条通报督办是指,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条通报督办范围为,全市三区四县、××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通报督办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任务;
市安委办组织的对全市三区四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通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寄送给被暗访的地方政府或单位。

第五条采取限时办结制,各地、各单位对暗访检查通报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完成。

第六条对安全生产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委办将实行跟踪督办。

第七条对采取创新性做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市安委办将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其予以加分。

督办工作制度 第7篇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政令畅通,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系统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原则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督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全面客观掌握督办事项真实情况,着力构建多头跟进、齐督共促的“大督查”格局,使政府决策部署及时、高效落实。

二、督办责任主体

县政府办是督查督办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县委督查局及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领导的要求,认真履行督查督办工作职责,做好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具体督查督办工作由县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及各副县长联系股室负责,各联系主任具体牵头抓好督查督办。

三、督查督办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全县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六)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七)县政府及所属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查;

(八)群众期盼、反映的民生问题或其他**问题;

(九)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

四、督查督办职责

(一)负责督查事项的业务联系和催办督查。

(二)负责审核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报送的工作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阅批。

(三)负责《督办通知》、《督办事项台账》、《督办通报》、《督查专报》的起草、校对、呈报、转发。

(四)负责汇总《督办事项台账》或撰写《督查情况报告》,按程序审核后报县政府领导阅批。

(五)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收集反馈督查工作信息。

(六)负责督查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协调、处理督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五、督查督办方式

由县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各副县长联系主任牵头,会同县委督查局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督办。根据县政府领导需要,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现场检查、电话调度、书面报告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六、督查督办程序

(一)立项。对需纳入督查督办的事项,由县政府县长及各副县长联系股室分别制定《督办事项台账》,或提出立项和拟办意见(包括承办单位(股室)、办理要求等),报请相关领导同意后,以县政府办便函或督办事项台账方式向承办单位(股室)发出督办事项。对需纳入县委督查局督办的重要事项,由各联系股室即时报送纳入《正安县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督查任务单》,严格按照《中共正安县委办公室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督查通报调度制度(试行)>的通知》(正办通〔20xx〕5号)文件执行。

(二)督办。县政府办各联系股室经办人员要及时催办、催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督办通知发出后1日内,督查经办人员要主动与各承办单位(股室)及时联系沟通(期限短的应即时联系),以确认督查通知送达,对承办单位(股室)督办事项执行及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把握,并督促办理汇总落实情况。

(三)反馈。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限期内报送《督办事项台账》,未列入台账的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所报送材料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联系股室;
股室经办人及时汇总落实情况,报请联系主任同意后送分管副县长阅批;
呈送县政府主要领导阅批的文件、事项等,需经分管副县长审核后呈报;
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联系股室按程序审签上报。针对反馈的内容,必须围绕督办事项回复,力求文字准确简练。

(四)办结。凡纳入督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股室)必须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及时报送《督办事项台账》或落实情况报告,确保督办事项有结果。

(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各联系股室要将有关材料及时收集、整理,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七、督办事项期限

(一)凡纳入督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股室)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呈报审签、转发转办、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凡注明办理期限的事项必须如期办结;
未注明办理期限的事项原则上2日内办结,一般事项5日内办结,重要事项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凡收到镇(乡、街道)和部门上报文件、上级文件及督办件时,要立即登记办理,原则上1个工作日完成审签、转办转发;
紧急文件及时跟踪办理,必须在时限内办结。

(四)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会议明确需提请县委研究的请示、报告等文件,原则上会议召开后1个工作日内送审报送,特殊情况不能超过3日。

(五)凡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各联系股室分解任务下发,原则上15日内报送一次落实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送),未办结的实行滚动跟踪督办,直至办结。

(六)凡重大灾情、突发事件以及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报告、请示,审签办理、转办转发不能超过1小时。

八、督办结果运用

(一)一次通报。凡第一次出现未按时完成督办事项或未按时报送材料的,一律予以通报,并继续跟踪督办;
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下同)。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承办股室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经验推广。

(二)两次约谈。凡连续两次出现未按时完成督办事项或未按时报送材料的,由县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对承办股室和个人进行约谈,督促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对股室全体人员在年终个人考核总分中扣分/项,并继续跟踪督办。

(三)三次问责。凡连续三次未按时完成督办事项或未按时报送材料的,一律重新调整股室具体经办人员岗位,年终考核为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年内不得参与任何评优评先,股室其他人员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针对其他承办单位,则按照《中共正安县委办公室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督查通报调度制度(试行)>的通知》(正办通〔20xx〕5号)文件执行。

九、督办制度实施

(一)本制度中承办单位泛指除县政府办以外的`单位,股室泛指县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及各副县长联系股室。

(二)本制度由县政府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督办工作制度 第8篇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加强企业员工安全、质量、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试行条例。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体制

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不行使行政指挥权,以避免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政策,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行情况,公司各项已经颁布的规章制度及流程的实施运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经营管理质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政策、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特殊情况下,可协助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日常营运中浮现出来的不合理,不规范之处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及纠正。

7、挖掘提炼好的员工行为,及时发现员工不好的行为倾向。

8、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察。

9、参与调查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事故。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及重点

1、对公司资产负责的原则。

2、全局性的原则。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问题。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察工作是对经营“危机”进行系统防范管理,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才能保证管理决策不被误导,才能使“危机”管理得到较好的效果。

4、坚持日常监控与阶段性预警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各部门经营管理的日常的巡察、调查、研究,进行综合性分析和预警。

5、抓重点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在关键环节或问题上找出重点、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开展。

五、督察办公室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

1、可采用电话询问、听汇报、看资料、座谈会、员工个别访谈、征求意见、现场查看、顶岗作业等形式,对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

2、总督察根据总经理意见、公司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督察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对各部门有计划地统筹安排、布置专题工作;
提供各项工作保障,协助督察办公室充分发挥监查督办职能,做好检查、跟踪、反馈工作;

3、督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每次巡视督察前的准备工作。

4、在工作过程中,督察办公室要与被督察部门的负责人,加强沟通避免冲突,使他们明白检查督办是帮助他们找问题,消除危机,而不是搞阴谋诡计,拆台的,一切活动应争取他们的配合。

5、督察办公室有权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做好记录并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及时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避免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不得以种种理由回避、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如有异议,可事后向总经理提出申诉。

6、督察办公室工作要注意效率,对公司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给总经理。

7、督察办公室要将调查情况、调查说明、分析结论、意见等,填写到《督察简报》上,报总经理。

9、督察办公室必须把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分类、整理存档。

10、《督察简报》将在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例会上,予以通报。各部门应根据《督察简报》指出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督察办公室,督察办公室将组织进行跟踪复查。

11、督察办公室应将有关部门的答复或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六、督察项目:

1、仪容仪表:【涉及:着装、发型、站、行、坐、立、走等】

2、卫生:【涉及:食品卫生、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设备的清洁维护、公司部门内部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等】

3、设施设备:【涉及:各公司建筑物,各公司内部装修,及各种配套的设备;
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给排水处理系统、电力设备系统、通讯设备、音响系统、供热系统等】

4、节能降耗:【涉及:公司所有设备的节能降耗】

5、工作纪律:【涉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要求的工作纪律】

6、安全,消防:【涉及:设备设施的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服务项目及程序逻辑是否违反安全规定,防火设施的设置和保养情况;
破坏及盗窃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7、服务质量:【涉及:微笑服务、有亲和力的语气和动作以及服务主动性、服务积极性、服务效率、服务的技巧和技术。】

8、质量:涉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质量

8、工作程序:【涉及:公司公布的各类工作程序执行情况】

9、员工自律:【涉及:考勤、用餐等一切公司的员工纪律制度的行为要求。通过对员工的行为举止的约束,保障整个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12、制度、流程健全与督导:【涉及:对公司现行制度的执行力及规范化操作进行日常督导,对于不完善的制度/流程建议相关部门重新拟定,形成系统文件并以此执行。】

七、督察办公室的管理要求

1、工作要求

⑴、督察工作要贯彻公司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以增强集团凝聚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为根本目标,要把督察工作寓于日常的管理活动中,同时又不能干预各部门日常工作,随时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并为他们的经营管理服务好,寓监督于服务中。

⑵、督察办公室应站在公司全局高度看待、分析问题,对日常监控所取的资料、证据、数据等要做到高度保密并进行综合提炼,系统分析。

⑶、督察办公室一方面对督察结果采用内部传达等形式公开,另一方面对未定性的问题和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⑷、督察办公室在《督察简报》中,收集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不但要报喜,更要报忧;
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⑸、被督察部门平时应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本部门各岗位员工的职责落实情况、员工工作的进度和完成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公司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各部门每月以小结的形式,向综合办公室书面上报自查情况。恶意不报、谎报、瞒报、缓报的视为营私舞弊,一经查出,将给予降职、调离、开除等处罚。⑹、督察办公室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若遭到打击报复、诬陷,总督察将严办当事人。

⑺、督察办公室成员不得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参与商业活动,督察办公室应将自己的工作形成单独的述职报告呈报总经理。

2、督察办公室的素质要求

⑴、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⑵、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程序,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⑶、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勇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敢于同破坏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

⑷、具有较强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迅速、准确地完成总经理赋予的工作任务。有较宽广的胸怀,能虚心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遇事沉着稳重,讲究工作方法和战略战术,严格遵守公司商业机密。

八、奖惩

1、凡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为了给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因维护公司利益,而遭受委屈,仍能任劳任怨的工作,忠诚于公司事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2、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员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发放奖金依据之一。

3、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滥用督察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

老骥秘书网 https://www.round-online.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老骥秘书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