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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劳动合同汇编16篇【优秀范文】

保险劳动合同第1篇[劳动合同保险]劳动合同保险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被人们叫了数十年的临时工称呼,在本市将不复存在,劳动合同保险。10日,记者从天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劳动合同汇编16篇,供大家参考。

保险劳动合同汇编16篇

保险劳动合同 第1篇

[劳动合同 保险]劳动合同 保险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被人们叫了数十年的临时工称呼,在本市将不复存在,劳动合同 保险。10日,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日前劳动保障部有关部门明确指出,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
,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临时工带有歧视色彩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期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一般指试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季节性用工。而现在,在本市仍存在的临时工却是指没有正式调进用人单位,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保险》()。这些临时工不仅在人员编制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存在,就连那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垄断性行业也大量存在,致使劳动力市场出现新旧用工形式并存的局面。

临时工概念早应不存在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劳动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临时工这种因计划经济体制派生的用工概念逐渐淡化。过去一些单位长期使用临时工,有的劳动者因此成为二等公民,一干就是大半辈子。《劳动法》和20xx年本市制定出台的《劳动就业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或以一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自建国后沿用了50多年的临时工这一称谓,如今在本市应完全消失。

不能以临时工为借口不上保险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以使用临时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强调,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即使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也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不能以招用的是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编辑
  〔劳动合同 保险〕

保险劳动合同 第2篇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由第一公文网提供,被应聘为保险公司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针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薪酬等方面达成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天,休息天。

5。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但乙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权享受的有薪节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将依照公司的规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5。5、本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公司随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服从公司管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乙方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如果乙方触犯刑律,公司将把乙方开除。

5。6、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

5。7、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批准的休假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条劳动报酬

6。1、乙方月工资详见附件A,附件A详细说明了乙方的工资、补贴和奖金,并介绍了乙方每月工资及各种补贴和奖金的条件。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补贴和奖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实际情况核实应得奖金后发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补贴、奖金均为税前收入,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保险与福利

7。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2、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事假和病假。

第八条劳动纪律

8。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的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
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8。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8。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9。1、在本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9。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9。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9。1。3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

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9。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9。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9。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9。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9。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9。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9。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3。2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的。9。4。8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9。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9。5。3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项约定,经甲乙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5。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进行裁员的。

9。6、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特殊书面约定或承诺除外)。

9。7、按约定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可采取提前向对方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履行。标准为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

9。8、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表明意向。双方同意续订的,应以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若一方或双方无续约意向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否则,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延续,续订期限与本

同期限相同,甲乙双方应办续订合同手续。

9。9、如下列情况发生,本合同随即终止:9。9。1合同期限届满。

9。9。2甲方宣告破产或者依法解散、关闭、撤销。9。9。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9。9。4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其他

10。1、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及赔偿金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损失程度确定。

10。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法律及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赔偿责任。

10。3、乙方属于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提供住房的,如发生违约情况,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和相关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10。4、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或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申请调解的,双方均有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10。5、本合同未尽事谊,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0。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涂改本合/fanwen/1578/同的,或未经双方授权、委托、代签本合同的,本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接受并遵守各项规定。

11。2、甲方提示:公司在合同关系的各个方面均奉行开放政策,任何看法、建议、设想

保险劳动合同 第3篇

甲方: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男, 生。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甲方为做好资质就位、升级及乙方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注册和登记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劳动用工合同补充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作为二级建造师在甲方继续注册,同意并限于甲方在资质审查、企业升级、招标、投标过程中使用该注册证书;
甲方确保乙方二级建造师及相关证书、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确保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及时进行,并承担所有费用。

二、乙方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印章由乙方保管;
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均按甲方的规定由甲方统一保管,甲方保证遵纪守法,绝不非法使用,并保证乙方免于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凡造成丢失时每证甲方赔偿乙方5000元人民币并承担补办费用;
凡甲方非法使用或违背协议条款,造成注册证书等单项或多项证件失效或被吊销或构成违法犯罪等被查处,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同时支付乙方经济损失、精神伤害赔偿定计人民币壹佰万元;
凡甲方非法使用或违背协议条款,在协议有效期内虽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但由于我国是执行质量安全终身制,因此仍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伍万元/每次。

三、甲方在企业升级、年检、招标、投标过程中使用乙方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每年方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使用报酬计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不含税、费,税、费由甲方缴纳),先支付后使用,恕不退还。

四、甲方全额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需乙方出场时,出场费用全额归乙方所得与工资无关,且因此而产生的乙方误工,按正常出勤考勤;
如甲方需乙方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职务,经乙方认可后,其职务工资另行协商解决。

五、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使用报酬;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六、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叁年,自x年x月x日至x日止。协议到期后,如甲方需继续使用乙方上述证件,双方可另行协商续订本协议。

七、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方便条件,不得刁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八、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盖章(签字)生效,与劳动用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保险劳动合同 第4篇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
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
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保险劳动合同 第5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工厂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x元人民币,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劳动合同 第6篇

1、对于劳动者而言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2、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第一,增强员工归属感。

对于像服装制造类行业来讲,员工流动率较大,签订短期劳动合同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避免用工风险,但从长远角度讲,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使员工有保障感,一方面新劳动合同法免除劳动者重新选择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之对企业产生更大的认同感,有利于企业长期良性发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

由于人员流动率较大,人员众多,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事宜将耗费HR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会让企业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财力损失。

第三,即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责任等同。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风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可以通过提前30日通知不再续签来免除支付补偿金损失,但是在30日之内仍有各种可变因素导致纠纷。

因此,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损失一个月补偿金但能降低其他纠纷风险,从这一意义上来讲,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相比,都要支付补偿金,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续签环节,因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更有利。

保险行业相关

保险劳动合同 第7篇

【案例】:

李某20xx年11月1日入职到某报社处任广告业务员工作。李某入职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xx年1月20日,双方才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1月20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没有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李某继续上班。20xx年2月29日,李某与报社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李某工作期间,报社直至20xx年5月才开始为李某购买五项社保。李某离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约20xx元,离职时,报社没有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离职后,李某提起仲裁要求报社为其补缴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五项社保、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评析】:

1、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单位都有义务为其补缴。目前一般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都不直接支持补缴社保请求,而是需要职工朋友通过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来向社保机构投诉,从而达到补缴社保的目的。

2、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单位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本案中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签订。实际上,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单位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会产生双倍工资。

3、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求,而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本案中,其实报社存在违法用工行为,李某完全可以以报社违法用工为由而提出辞职,这样就可以享有经济补偿金。这提醒我们职工朋友,不同的离职方式,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上,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能力鉴定

区分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也就是我们说的伤残级别,它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不同的伤残级别和护理级别,享有不同标准的工伤待遇,接下来我们会一一来进行介绍。

二、住院治疗期间的待遇,这个不论级别

1、住院期间因医疗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没有进行认定工伤前,有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单位可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至24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保持原来的工资待遇不变,如果是计件工资的,按工伤前的6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3、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支付。

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参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

5、残疾器具费及康复费,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职工经工伤医疗机构建议,转往外地治疗或者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参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一至四级伤残,享有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比例共同负担。扣除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月伤残津贴低于全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五至六级伤残的

1、职工五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延续。是否保留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在于工伤职工的选择。但是不论是否保留劳动关系,都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能安排工作的,拿正常工资,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拿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保险劳动合同 第8篇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保险劳动合同 第9篇

第一讲《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

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1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条款

(一)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双方可以协商的条款: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条。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2)试用期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不许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至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是每月900元。即两个80%,一个最低。

2、如果约定培训的要遵循以下4条。

(1)培训项目。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上岗前的教育、军训等培训不算。

3(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于培训该劳动者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共3项。

(3)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时间双方协商。

(4)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支付约定金的方法是将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分摊到服务期内,劳动者服务时间差几个月支付几个月分摊的培训费作为违约金。

3、如果约定保密条款的,要遵循以下6条。

(1)保密的内容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2)保密的时间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作规定,应由其它相关法律来调整。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对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3)竞业限制的人员。只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约定竞业限制。

(4)竞业限制怎么制定。一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最多2年,二是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三是不许自己开办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5)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义务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

4(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多少,法律没作规定,双方商定。

五、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

这一讲主要遵循以下3条。

1、对工资数额和支付的要求。要双方协商一致,但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目前是每月900元。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对增加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果需要加班,每周最多允许加1天,也就是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果需要加点,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不论加班还是加点,必须通过工会与职工协商,每月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点的,按150%付给工资。休息日加班的,能补休的要补休,不能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工资。节假日加班的要支付300%的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概念。解除是在合同履行当中停止履行。终止是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结束:合同已到约定期限,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篇三: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我的月工资为1490,基本工资是1200,满勤200,膳食补贴90,现在我已经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里并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8个半月,现在我发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请问这怎么算,大概多少?满意的我加分

满意答案

好评率:100%

楼主你好.如果按你的工资1490元作为基数购买的话那么具体费用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元(8%) 单位月缴费元(12%)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元 (2%) 单位月缴费149元(10%)重特病个人每月1元 单位每月元(%)

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元(%)单位月缴费元(1%) (失业保险是按20xx年比例,如果按20xx年比例的话,那么个人缴费就是元(1%),单位缴费是元(2%))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单位月缴费元(%) 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单位月缴费

元(%) 个人每月缴费就是元单位每月缴费就是元

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8个月的话 那么个人缴费就是元单位缴费是元 回答完毕谢谢采纳!

保险劳动合同 第10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 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天,休息 天。

5.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但乙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权享受的有薪节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将依照公司的规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 工时制

5.5、本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公司随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服从公司管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乙方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如果乙方触犯刑律,公司将把乙方开除。

5.6、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

5.7、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批准的休假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条 劳动报酬

6.1、乙方月工资详见附件a,附件a详细说明了乙方的工资、补贴和奖金,并介绍了乙方每月工资及各种补贴和奖金的条件。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 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补贴和奖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实际情况核实应得奖金后发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补贴、奖金均为税前收入,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保险与福利

7.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2、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事假和病假。

第八条 劳动纪律

8.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的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8.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8.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9.1 、 在本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9.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9.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9.1.3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

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9.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 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9.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9.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9.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9.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9.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9.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3.2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的。

9.4.8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5、有下列情

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9.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9.5.3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项约定,经甲乙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保险劳动合同 第11篇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
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
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保险劳动合同 第12篇

合同到期后离职的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一定是要合同到期或是公司辞退才可以领吧,正常辞职可以领吗?合同未到期辞退如办理好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携带哪些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失业人员档案

(四)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在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相关手续;

(二)失业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到居住地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接续手续,避免社会保险缴费中断;

(三)农业户口劳动者在就业期间个人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时,如按城镇户口人员缴纳1%的失业保险费的,需先到单位缴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退费手续。

退保【流程_手续_申请书】

保险劳动合同 第13篇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达到《培训合同》要求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险劳动合同 第14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天,休息天。

5.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但乙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权享受的有薪节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将依照公司的规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5.5、本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公司随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服从公司管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乙方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如果乙方触犯刑律,公司将把乙方开除。

5.6、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

5.7、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批准的休假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条劳动报酬

6.1、乙方月工资详见附件A,附件A详细说明了乙方的工资、补贴和奖金,并介绍了乙方每月工资及各种补贴和奖金的条件。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补贴和奖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实际情况核实应得奖金后发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补贴、奖金均为税前收入,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保险与福利

7.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2、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事假和病假。

第八条劳动纪律

8.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的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8.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8.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9.1、在本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

9.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9.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9.1.3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

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9.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9.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9.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9.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9.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9.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9.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3.2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的。

9.4.8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_________________

9.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9.5.3违反本合同第九条

9.1项约定,经甲乙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5.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进行裁员的。

9.6、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特殊书面约定或承诺除外)。

9.7、按约定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可采取提前向对方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履行。标准为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

9.8、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表明意向。双方同意续订的,应以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若一方或双方无续约意向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否则,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延续,续订期限与本

同期限相同,甲乙双方应办续订合同手续。

9.9、如下列情况发生,本合同随即终止:_________________

9.9.1合同期限届满。

9.9.2甲方宣告破产或者依法解散、关闭、撤销。

9.9.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9.9.4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其他

10.1、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及赔偿金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损失程度确定。

10.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法律及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赔偿责任。

10.3、乙方属于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提供住房的,如发生违约情况,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和相关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10.4、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或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申请调解的,双方均有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未尽事谊,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0.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涂改本合/fanwen/1578/同的,或未经双方授权、委托、代签本合同的,本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事项

11.1、乙方声明: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接受并遵守各项规定。

11.2、甲方提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合同关系的各个方面均奉行开放政策,任何看法、建议、设想或问题可与您的主管商讨。如果在商讨后您觉得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欢迎您与更上一级主管商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险劳动合同 第15篇

劳动合同的初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结果。劳动合同的续签同样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致意见。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一拍两散了,有没有什么分手费呢?

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制度。

与商业合同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在法律地位方面虽然是平等的,但在经济地位方面是有强弱差异的。因此,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对劳动者给予经济方面的一定补偿或资助还是有必要的。

这一法律规定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是第一次,但在过去的企业用工制度历史中也是有着渊源的。20xx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xx〕280号)中有“生活补助费”的相关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

费。”这一规定,仅适用于20xx年10月以前就业的国有企业员工。也就是说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初签合同的劳动者并无权利取得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

合同期满未续约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义务。实施之初,有部分企业有诸多不解。而从劳动者的利益保护角度而言,这一法律规定也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其一,未续约的劳动者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即面临失业之窘境,维系其本人及家庭的生活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支持;
其二,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流亡、破败之富贵之家亦有散发资财予以佣工的道德习惯,而或兴或衰的企业可以不费一文地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现代伦理缺乏广泛的民众基础;
其三,现实的失业保险制度下的劳动者保障水平很低。无论劳动者与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高低,无论失业保险基金是否富余,立法及实践中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严格地限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按目前的支付水平,仅为每月几百元而已。

法律就是法律。依法生效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关于合同期满未续约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分述如下:
适用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而未续约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除外)。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补充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起算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间为20xx年1月1日。

支付标准(年限折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受限即:年限折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标准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

对于企业来说,该项经济补偿金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是合法用工情况下的用工成本。在未来的立法可以考虑:支持企业将该项经济补偿金按年预提相应的准备金,并给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从而适当地降低企业的负担,增加企业用工的积极性。

劳动法律 的 合同正常到期 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可以看出,合同正常到期,满足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条件,用人单位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地说,首先劳动合同终止后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况。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订合同,并且续订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续订合同。

除上述特殊情形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外,其他的情况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用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或是更不利劳动者,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不同意订立合同,劳动者同意订立的;
(3)双方都不同意订立合同的。这三种情况中,用人单位主观上并没有续订合同之意,最终造成劳动者不能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所以,只要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并没有主观意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近有网友咨询到在07年11月28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 合同到20xx年11月27日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公司只承认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

依据劳动部309号文件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但没有硬性规定不给,同时在劳动部劳部社发[20xx]12号文件的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该规定正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公司只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错误的,应当从员工进公司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到合同终止时为止,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基数应当是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与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主动辞职,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若单位存在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你仍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建议你要求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即20xx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找法网 劳动合同补偿】案例介绍:

李某于20xx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xx年8月25日。

20xx年7月8日,单位发给李某一份征求意见单,意见单写明:“您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将于20xx年8月25日期满,今特提前个月征求您意见。现单位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为三年。请您慎重考虑,期满后需要续签合同还是不再需要续签合同,将个人意见记录在个人意见栏内并签名,不认可上述条件或逾期不交此单的视作本人拒签劳动合同,20xx年8月25日期满后,人事科将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李某收到此“征求意见单”后,在20xx年7月20日前按时递交了征求意见单,并签注“同意续签合同一年”。

20xx年8月25日单位以李某不愿续订合同为由,终止了李某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李某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单位因协商不一致终止劳动合同,请求单位支付李某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认为,单位愿意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而且希望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并没有降低原合同条件。李某认为,本人同意续签合同,但只愿意再续签一年。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员工并不一定要服从单位提出的期限,而应由单位服从员工的意见。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单位与李某原合同为一年期,现为遵循《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单位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在此情况下,李某应当服从单位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单位也无需再与李某协商。单位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法律规定,无需向李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评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一、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劳动条件

二、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字面解释为“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似乎将劳动条件等同于劳动合同条件了。该会认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九项必备条款之一,是劳动合同的一项主要内容,既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发挥整体功能和显示生命力的重要内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双方普遍关心的一个基本问题,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

同时,仲裁委员会也认为,遵循 《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公司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

用人单位提高了劳动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故裁决劳动者败诉,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作者:艾小川发布时间:20xx-07-13 09:45:21

【案情】

周某原系某公司职员,从事财务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因经济补偿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裁定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分歧】

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为五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即实际工作的年限为经济补偿的年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为四年零三个月。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系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依照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在本案中,当时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查此两部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均不是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即劳动合同期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本案经济补偿计算的起算点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3月31日终止,总计四年零三个月的期限,折合经济补偿金为四个半月的工资。

保险劳动合同 第16篇

甲方(用人单位):
代理人:

乙方(实习生):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规划实习生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x元/月,其他补贴:根据实习生在岗工作表现,以奖金形式发放。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假日

1、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2、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如有项目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加班。

加班补助细则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补贴30元/天,报销交通费用(凭地铁卡充值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补助15元,报销交通费用(凭地铁卡充值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还是在校学生,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六、合同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甲方项目造成损失或乙方无法达到项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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