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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五篇)(全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9-27 09:48:02 推荐访问: 宿舍 宿舍不违规保证书 宿舍内务不整齐检讨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五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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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篇一

舍务教师主要负责住宿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按时起居,整理内务,认真值日,文明礼貌,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等。

一、舍务教师负责全校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向学生科负责。

二、按照各岗位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和评价所属工作人员工作。定时召开舍务会议,包括工作人员会议和生活部会议,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三、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指导学生合理的正确的寝室生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检查和评价各寝室、各住宿学生的情况,对出现的旷寝晚归、吸烟喝酒、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上报学生科。

五、抓好宿舍的内务卫生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一全二齐三净,即白单铺全,被褥叠放和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面洁净。

六、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备品的登记、发放、回收和赔偿处理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七、注意防火、防盗,经常巡视楼内外。教育学生不吸烟、不点蜡烛、不用煤油炉、不使用禁用电器等,贵重物品和钱财不要放在寝室内,以免丢失。出现校外闹校或其他重大事件时,要及时报告或直接报警110。

八、负责住宿学生的编寝、编卡工作,掌管好寝室备用钥匙。

九、认真做好宿舍值周工作,负责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十、指导学生会舍务部工作,保持和班主任的工作联系。做好工作记录。

坑东明德小学清扫员工作职责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
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
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
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坑东明德小学门卫工作职责

门卫主要负责人员出入的检查,确保宿舍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
无外来人员、非住宿学生和异性学生擅自进入,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回寝,按时开门、锁门,准时打铃。

一、按时开门、锁门,打铃、熄灯。

二、严禁外来人员、非住宿人员和异性学生进入,确实有事,须在收发室登记、办事。

三、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回寝,确实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四、检查出入宿舍的大宗物品或可疑物品,没有学生科批条不能出入。

五、坚守岗位,时刻注视楼内外的情况,发现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舍务教师报告并处理。

六、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完成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坑东明德小学住宿须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
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
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
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坑东明德小学宿舍大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报警、报告。发生火灾、斗欧、闹校、重伤、死亡及其他大型突发事件立即报119、110或112,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二、组织学生疏散。以大走廊卫生间为界,小号寝室学生从主楼梯下走小走廊安全门疏散;
大号寝室学生从侧楼梯下走大走廊安全门疏散。

三、组织救护、抢救。联系112救护车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小型火灾使用灭火器等先行进行抢救,大型火灾按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四、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当事人情绪,恢复住宿秩序,配合公安、医疗部门开展事件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机构。

总指挥:许化亮

副总指挥:马现英

协助:罗在锋、王文义、丁冬梅

坑东明德小学宿舍安全防火制度

一、宿舍安全防火工作由舍务教师负全责,具体地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门卫、清扫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所属责任区,寝室长负责本寝室。

二、舍务教师要经常巡视各部位,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各部位要经常自查,做到对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理。

三、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等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点煤油炉等,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寝室要人走关灯,其他部位也要按要求及时关灯。

四、要爱护防火设备,学会使用防火设备,一楼两侧安全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发现火灾,要及时灭火,组织学生疏散,及时报告和报警,火警119。

五、对违反防火制度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经济赔尝责任。

坑东明德小学宿舍备品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宿舍备品管理,充分发挥备品应有的作用,适应学校发展的要求,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

宿舍备品设施管理采取三级管理办法,即:学生科负责全校宿舍的管理,向学校负责;
舍务教师负责本宿舍楼的管理,向学生科负责;
工作人员和学生负责本责任区和本寝室的管理,向舍务教师负责。

1、公共区域设施备品管理由门卫和清扫员负责。包括正厅、走廊、楼梯间和卫生间。正厅由门卫负责,其他由清扫员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清扫用具等。

2、水房和配电室由门卫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电水炉、配电箱等。

3、寝室设施备品管理由住寝学生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床、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4、办公室、门卫、库房、洗衣房等设施备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床、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5、接待室负责接待学校客人入住,由专人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行李4套、暖瓶1个、洗脸盆4个、单人床4个、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6、宿舍应急工具由专人负责。包括钳子、扳子、镙丝刀、橡胶手套、下水疏通器、水靴。

二、检查

1、备品设施的使用情况的要定期检查,检查分为宿舍楼自查、学生科和学校抽查。

2、宿舍楼自查每月进行一次,由舍务教师负责。学生科和学校抽查每学期两次,由学生科或学校负责。

3、检查要有记录和处理意见。

三、处理

对于设施备品损坏或丢失负有责任的,要视责任大小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总务科核准价值进行赔尝和罚款,财务科收缴赔款和罚款。

坑东明德小学宿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宿舍工作人员积极性,科学评价宿舍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是否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积极认真地富有创意地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履行职责:是否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讲原则,讲大局,一丝不苟。

3、工作效果:是否完成了对学生的教育任务,是否得到了学生、家长和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考核方式

1、检查工作记录

2、抽查上岗情况

3、了解学生

4、考查工作实绩

三、考核人

对全体宿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统一由学生科主持,在对清扫员和门卫工作进行考核时,同时听取舍务教师对清扫员和门卫工作的评价。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1、合格: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积极工作,全心投入。

2、基本合格;
基本上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没有出现大的工作失职。

3、不合格:不能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出现大的工作失职,包括不遵守劳动纪律,累计旷工达半天;
出现工作失误,经二次教育仍不思悔改;
出现较大工作失误酿成较重后果;
拒不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要求;
污辱殴打学生;
私自占有、丢失或损坏公物备品情节严重;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违法的。

五、奖励和处理

1、对工作合格的,效益工资建议评为一等;

2、对基本合格的,效益工资建议评为二等;

3、对不合格的,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坑东明德小学宿舍值周检查扣分标准

一、卫生方面:

1、地面有果皮、纸屑等垃圾扣1分;

2、垃圾未倒,往走廊堆垃圾、倒脏水,每项扣1.5分;

3、窗台上只允许摆放暖瓶、电话,有其它物品扣0.5分;

4、窗台、门、玻璃不干净各扣0.5分;

5、三单不全,每单扣0.5分;

6、床单未铺平,被单叠放不整齐,每铺扣0.2分;

7、室内不允许拉绳、挂衣物,违者每项扣0.2分;

8、床铺不许有其它杂物,有杂物的扣0.2;

9、不叠被者扣1分。

二、纪律方面:

1、晚归寝每次扣3分,旷寝扣5分;

2、在寝吸烟、喝酒扣3分;

3、在寝打架、骂人各扣3分;

4、不能按时就寝,大声喧哗以及其它影响别人休息的,扣3分;

5、不按时出寝每人次扣1分。

6、旷寝、酗酒、赌博、打架、欺负新生、故意损坏公物、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等视为严重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除按有关规定罚款、赔尝和扣分外,同时报请学生科给予警告和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寝籍、学籍,勒令退学。

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篇二

为保障全体员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员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 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施工队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3、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电工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 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4、开空调时间:11:30-14:30、18:00-24:00,房间无人禁止开空调;
发现寝室白天无人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
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在非开空调时间内,第一次教育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
第三次罚款200元。

5、自己在食堂开伙做饭人员,做到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6、气温达到摄氏35度时,露天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以防中署。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8、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9、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10、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 告。

11、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种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

接受人部门:)

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篇三

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现场工人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项目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4、个班组所属宿舍,由班组长全权负责。

三、作息时间:

1、现场工人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班组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班组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班组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现场工人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现场工人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现场工人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现场工人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

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现场工人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现场工人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班组长具有监督现场工人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工程项目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0元/次的罚款。

2、班组长须加强现场工人宿舍巡视工作,工程项目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班组长对现场工人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项目部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项目部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现场工人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现场工人赔偿损

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现场工人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工程项目部备案。

10、现场工人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每周一14:00由工程项目部组织人员对各宿舍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

2.检查分3个等级:优、合格、不合格。得优宿舍奖励100元,不合格罚款100元。3.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处以30元/次的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4.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原则进行评选,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篇四

薛店项目部生活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薛店项目部生活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薛店项目部生活区宿舍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生活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房内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磁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源插座和电灯。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要将生活垃圾带出生活区外处理。

6、晚上十一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严禁小孩到施工现场以及宿舍,公司规定每发现一个罚款伍仟。

9、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劳务公司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0、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工,清出宿舍生活区,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薛店项目部生活区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宿舍清洁卫生,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长明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晚回宿舍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薛店项目部生活区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生活区治安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饭锅、电磁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18、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1、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元。

23、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5、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26、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7、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8、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9、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制止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0、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事故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2、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3、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4、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5、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3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项目部拥有对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宿舍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篇五

宿舍管理制度

(1)安防主管或安防班长担任宿舍长职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2)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统一管理,应自觉爱护宿舍的公用设施及物品,每日自觉整理宿舍内务。

(3)宿舍床位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及床位,若有调换需向部门主管申请。

(4)必须按“卫生值日表”自觉轮值,当值人员应做好房间内及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

(5)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室内整洁、整齐,不得乱摆乱放,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丢失自负。

(6)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和自觉维护水、电及电器设施,确保住宿安全,宿舍无人时,需关闭门窗、天然气及所有水电设施及电器。

(7)住宿员工应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宿舍现有的电视、桌椅、床铺等器具的完好性。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具体责任人赔偿,责任不明确的,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8)不得在宿舍随手乱扔烟蒂、垃圾、杂物等,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通道处堆放杂物,违者记口头警告一次。

(9)凡夜间外出员工须于晚10:30时返回宿舍,因故不能及时赶到宿舍,须事先向宿舍长请假说明去向及归来大概时间,不能说明原因

记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若出现个人安全事故自负。

(10)宿舍安全用电,宿舍内不得私自随意搭接电线接装电器;
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危险电器;
厨房做饭烹饪时注意安全;
违者记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发现记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
若住宿员工直系亲属确需留宿,经由宿舍长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宿时间不超过二天;
宿舍员工因故需在外住宿一个月以上,须事前知会安防主管;经批准后方可搬出宿舍。

(1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器械进入宿舍区者,违者记严重警告一次并给予2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辞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严禁打架斗殴;
严禁酗酒生事,严禁窃取偷盗;
禁止在宿舍区聚众赌博;
造成不良影响的记严重警告一次并给予2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辞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4)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务,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
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15)进入他人房间时要敲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他人房间无人时禁止入内。

(1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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