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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百年奋斗历史论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党百年奋斗历史论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党百年奋斗历史论文

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论文3篇

【篇一】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论文

我的家乡——乍浦的历史变迁

高一(14)班 黄佳慧 15 号

家乡是花园,有着鲜花的芬芳;
家乡是森林,有着绿树的清凉;
家乡是田野,有着收获的希望;
家乡是雪景,有着冰晶的闪亮。

我的家乡——乍浦,历史悠久,景色秀丽,是一座千年古镇。它倚山面海,位于中国的东南部,南临杭州湾。

我是喝家乡水,吃家乡粮长大的,家乡的一草一木都让我印象深刻。随着家乡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生活水平像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周围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回忆过去,家家户户都为了不愁吃,小院里满是瓜果蔬菜。一年四季,只要能种点什么,小院里就会满满的,瞧去,各种颜色掺杂交错,杂乱无章。好拥挤、好杂乱的小院。现在,各家都不怎么种蔬菜了,而是种花。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春天,月季、玫瑰等竞相开放。夏天花儿更加繁盛,五颜六色。秋天,本该百花凋零,菊花却傲骨怒放。冬天,瑞雪纷飞,梅花却在枝头绽放。一年四季,芬芳不断,这是花园般美丽的家乡啊!

想想以前,村里村外都光秃秃的,几乎没有树。到了夏天,在外边聊天的大人都顺着墙边坐,小孩们大都躲在屋里扇扇子。屋里像蒸笼,屋外像热锅。而现在,房前屋后,街道两旁,村里村外,都种上了绿化树,虽说不像森林那样茂密,但也绿树成荫。夏天,大人们在树下乘凉,小孩们在树下嬉戏。茂密的树叶,送来了阵阵清凉,这是森林般清凉的家乡!

在老一辈的记忆里,田野里种满了庄稼,密密麻麻的,有玉米、水稻、花生等。那时人们的种植技术还不是很高,虽然辛勤努力了,但收获的却不十分理想。那用一滴滴汗水浇灌出的庄稼,好像有意跟人们作对似的。现在呢,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遍地都是绿色无公害作物,实现了机械化生产,省时又省力,农民的腰包越来越鼓,业余生活也丰富了。春天,水稻如碧绿的海洋,泛起阵阵波浪;
秋天水稻垂下了头,大地一片金黄,真可谓是“春种满野皆碧绿,秋收遍地是黄金”,这是田野般满是收获的家乡!

记得小的时候,我们走的大多是泥路,最好也就是砂石路,如果有车子开过,就会扬起满天灰尘,让人睁不开眼。现在呢,马路全是柏油铺面,汽车、摩托车在街道上快速行驶,多威风啊!旧城改造后,家乡面貌焕然一新,家家户户都住上了新的楼房,再也不怕风吹雨打了。商业步行街灯火辉煌,一派热闹景象。马路上都陆续装上了红绿灯、电子警察,不用交警叔叔指挥,人们也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出行更加安全了,这是冰晶般闪耀的家乡啊!

是的,家乡变了,它变得更美更和谐了。而家乡是祖国的一小部分,家乡的变化就是祖国发展的缩影,发生在我身边的巨大变化反映了祖国正一步步走向繁荣富强。我爱我的家乡,我更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篇二】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论文

千古一帝——秦始皇

高一(7)班 顾元烨

引言:

出土于陕西临潼的秦始皇陵兵马俑被人们称为世界文化奇迹。我们在惊叹这宏大而严整的军阵的时候,同时也会关注创造出这伟大奇迹的古代王朝。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王朝。虽然这个王朝只存在了短短的15年,但它开创的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文:

一、秦朝的一统伟业

西周实行分封制,到春秋末年,100余个诸侯国经过“强凌弱,众暴寡”,逐渐形成战国时期的七雄并立,形成局部统一。公元前356年,商鞍实行变法,秦国从此强盛起来,成为战国中后期实力最强的国家,为140年后统一天下打下了基础。公元前246年,13岁的嬴政登上秦王宝座。他22岁亲政后,很快独揽大权,加快兼并六国的战争步伐。

早在商鞍变法后,秦国确立封建制度,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经济的发展为秦国统一天下提供了条件,,战国时代频繁的战争给人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无穷灾难,久经战乱的人民都渴望统一。

秦王嬴政为了实现统一,广泛吸收各国贤士,如楚国的李斯,魏国的尉缭。在统一方略上,秦王采纳李斯的建议,远交近攻,从弱小的韩国开刀,再扫除两翼,最后灭齐。秦王对秦国的劲敌赵国采用离间计,先使赵国杀死名将李牧,自毁长城,随后攻下赵都邯郸并俘虏赵王;
引黄河水淹没魏都大梁,使魏都城墙倒塌,魏国灭亡;
对楚国,秦王请出老将王翦,并倾全国之兵归王翦指挥,强攻灭楚,此后,灭燕灭齐势如破竹,终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

2、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①海内为郡县

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逐渐出现了郡县等新的地方行政区划形式。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确定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

“郡”是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划。“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官,分掌行政,兵事,监察职责。“县”隶属于郡。设置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同级地方行政机构称为“道”

。县级以下有“乡”,“里”两级地方基层行政机构。此外,还有负责地方治安并监管公文传递的“亭”。

郡县制与周代以来“分土建邦”的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不得不说是“千古创论”。

②三公九卿制

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他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便将传说中三皇的“皇”和五帝中的“帝”合称为皇帝,自称为始皇帝,并确立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秦朝在中央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史称“三公”。丞相是百官之长,有左右两员,协助皇帝处理政事;
太尉是武官之长,主管军事;
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事,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督百官。三者之间互不统属,都对皇帝负责。这样,国家大权都集中在皇帝身上。

中央各重要部门的主管官员有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有人称之为“九卿”。地位与之相当的还有主管京畿治安的中尉,主管宫廷工程修建的将作少府等。

丞相,御史大夫与诸卿以“朝议”等方式讨论国家军政药物,成为皇帝裁决的依据。大臣议政可以集思广益,不失为在君主专制制度之下减少决策失误的有效途径。但晚年的秦始皇推行极端的君主专制,行踪诡秘,君臣悬隔,身为丞相的李斯都无法与皇帝相见,朝廷大臣参与政议的制度遭到破坏。

3、秦朝巩固统一的措施

秦始皇征服百越,北击匈奴后,增添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使秦朝的疆域“冬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卢,北居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奠定了中国统一多民族中央集权国家的基本疆域,

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一的措施。战国时期文字不统一,同一个字,各国写法不同,甚至一国之内写法也不同。秦始皇下令统一文字,以秦小篆为准,令李斯等人用小篆书写统一文字的样本,推行全国。文字的统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国内经济文化的交流。

战国时期的度量衡制也很混乱,影响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秦始皇发布统一度量衡制的诏书,官府制作标准的度量衡器,将诏书和度量衡标准刻在标准器上,发放全国。同时还将各国流行的形状、重量、大小、单位不一的货币统一起来。

为了巩固国家的统一,秦朝修筑以咸阳为中心的水陆交通,陆上交通由驰道,直道等各种规格不同的道路组成,水上修筑人工渠道,如灵渠,以沟通自然江河。

4、秦始皇的暴政

秦始皇对思想文化严加控制,接受李斯的建议,他发布焚书令,规定除政府外,民间只可收藏有关医学,占卜和种植等书,其余一律集中焚毁。后来,一些儒生又批评秦始皇滥施刑罚。秦始皇大怒,认为这些儒生妖言惑众,下令追查,结果活埋460余名儒士。焚书坑儒虽加强了思想文化控制,却激化了矛盾,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打击了儒学的发展。

秦始皇制定了种种严酷的刑法,如车裂、活埋、弃市、腰斩、凌迟,还有割鼻子、黥面、剁脚、大辟。秦朝有两千多万人口,囚徒就有几十万。过于严酷的法律虽大大增强了法治人民的力量,但严刑酷法,激化了阶级矛盾导致秦末农民起义。

为了阻止北方游牧民族匈奴人南下,秦始皇在派大将蒙恬率兵30万北击匈奴的同时,下令把秦、赵、燕三国的长城连接扩建,形成西起临洮,东至辽东,延袤万余里的长城。秦始皇强制征用40万民夫修筑长城。由于工程艰巨,施工条件简陋,民夫大量死亡,长城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汗水和智慧的结晶,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伟大象征。

秦始皇穷奢极欲地大兴土木。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每灭一国,他就下令绘制该国王室宫殿图样,在咸阳城北的山麓上,逐一仿建。他还下令修建规模更大的阿房宫。阿房宫的前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仗,殿上可同时坐一万人。所需木材和石料要从现在江西,四川,湖北等地翻山越岭运送。人民以童谣的形式咒骂秦始皇大兴土木的暴政:“阿房阿房,始皇亡。”

此外,秦始皇还为自己修骊山墓,加上伐南越,戍边疆等其他徭役,每年征发200万人,导致民怨沸腾。

秦始皇统一中国,结束了诸侯割据的政治局面,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王朝,开创了中华民族国家统一的新纪元,这是秦始皇重大的历史贡献;
他的暴政又导致秦很快灭亡。秦始皇功大于过,不愧于“千古一帝”的称号。

【参考资料】

[1]《高中历史必修一》 人民出版社

[2]《高中历史选修四》 人民教育出版社

[3]《历史与社会八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篇三】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论文

历史教育论文-历史论文全集
历史教育论文-历史论文全集
——以唐代吐鲁番、宋代白沙墓葬的发掘资料为例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邓小南从事社会性别史研究,特别是关注中国古代妇女历史的研究者们,一方面由于跨学科的理论建设而感到焦虑,另一方面也由于资料的缺乏而感到困扰。大家都意识到,要突破一种根深蒂固的“经典话语系统”,需要把研究的取材范围从“精英著述”扩大到“边缘材料”,这里既包括文献资料的拓展(例如正史之外的档案、地方志、墓志、金石碑铭、诗词、笔记、小说乃至书信、契约、婚帖等文字资料),又包括实物资料(物质的、身体的,等等)、情境场景(发生环境、社会氛围等等)的综合认识及其与文献资料的互补和互证。
本文希望通过个人在社会性别史研究中的点滴经历,讨论考古资料对于我们认识问题的重要意义。我这里所说的“考古资料”,主要是就资料来源而言,指通过发掘得到的资料,包括文字的与非文字的实物资料;
具体地讲,主要是出自墓葬遗址的资料。
考古学文化本身反映的是一种复杂的时空综合系统;
我们在利用考古资料时,不能仅止将注意力置于一个个单独器物、图像之上,而必须注意“遗物群”构成的社会意义,注意同一背景下不同类型的遗物所共同传达的综合性文化讯息,也要注意遗物与遗址的整体关系。显然,考古发掘资料的内容及其特质颇不相同。仅就出土于墓葬之中的资料而言,其表达载体有文字与非文字资料之别。女性墓志、功德疏等文字资料,由于其特殊性质,一方面可能较为直接地反映女性生活状况,另一方面又会竭力向主流话语靠拢,以理念的框架来“规范”当时的现实。这类材料润饰溢美的成份相当突出,清晰地体现出时人心目中对于完美女性形像的理念[1]。出土的各类上下公文、户籍、诉讼状及判辞之类官方档案,自然也有不同程度的虚饰成份,但受其用途制约,所提供的信息往往可资比对,有助于我们认识当时社会的整体背景。帐簿、契约、转帖之类民间世俗文书,尽管同样受到“正统”规范,但其重实用、易操作之性质决定其内容比较接近于社会实际。非文字的随葬物品,其形制、数量、款式、工艺等等所传递的信息,都会有助于我们对于文献以及社会现实的认识与理解。
一、从吐鲁番唐代墓葬出土资料看女性在门户之外的活动
20世纪初期以来,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的阿斯塔那与哈拉和卓古墓群以及雅尔湖一带,出土了数万件珍贵的文物文书。其时间跨度上自公元三世纪的西晋时期,下至公元八世纪后半叶的唐代后期。文书中数量最多的是汉文文书,其中绝大部分是从作为随葬品的纸帽、纸鞋、纸褥、纸棺等物上拆揭出来的,只有少量是作为正式文书完整地入葬的。尽管多数文书残缺不全,但它们是经过科学考古发掘出土的原始史料,对于研究当时当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提供了确切依据。在这批资料之中,不乏有关中古时期妇女社会生活状况的内容。我曾经主要根据这些材料,讨论过公元六至八世纪吐鲁番地区的妇女,尤其是下层社会的妇女介入经济、法律以及宗教活动的情形[2]。
我在研究中所采用的资料大致分为两种类别,即墓志碑铭与出土文书。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1、吐鲁番出土墓志与“理想化”的妇女形像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各类墓志——包括墓志铭、墓表、墓记乃至柩铭——有数百方。这些墓志,对于研究该地区中古时期的居民状况、风俗习惯、历史地理、语言文字乃至政治事件、制度设置等方面的内容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笔者所查阅过的六至八世纪的291份墓志资料中,纪年最早的为高昌章和七年(537年),最晚的是唐代永泰二年(766年),其中90件传主为女性,另有7件为夫妻合一的墓志[3]。从其内容、形制来看,大致可见自简略而繁复的趋势。文字较为详尽的墓志出现于七世纪前期[4]。这些墓志中的大多数,循守着固定一概的行文模式,遣词造句及表达方式极其相似[5],很少提供有关墓主人生活状况的真实信息。公元650年以后,自上层社会女性开始,吐鲁番墓志的内容逐渐显露出丰富化、特性化的端倪。
吐鲁番地区出土的男女两性的墓志有许多共同特点,例如早期墓志内容的简略、格式的拘泥,其后比较详尽的墓志中溢美的倾向、用语的类似,等等。而两性墓志最为鲜明的对比,即是所有已婚女性的墓志,无论如何简单,都无一例外地提到她们的丈夫,包括他们的姓名、籍贯以及仕宦履历(如果有的话);
而在194份男性墓志中,却只有5份提到了他们妻子的姓氏及郡望[6]。此外,在97份女性墓志中,只有20份不仅提到了墓主的姓氏,也提到了她们的名字[7]。对于两性期求标准的迥异,在墓志中反映明显。男性墓志——不论简略的或是详尽的——着重记述其仕宦履历;
而同期的女性墓志内容笼统模糊,几乎见不到个性的踪影,只空泛述及她们在家中的服侍诞育、婉娩顺从。
与墓志中反映的情形类似,墓葬中壁画、绢画、木俑、泥俑中所描绘的,都是女性在家庭中活动的场景,其中有姿态闲适的上层贵妇,也有辛勤劳作历史教育论文-历史论文全集第2页的下层婢女。从这些文字或图画资料来看,中古时期的吐鲁番妇女似乎是并不跨出家庭门墙之外的。这类旨在传播、欣赏的文字、艺术资料,显然更多地反映人们心目中“理想化”的社会秩序与生活方式。2、吐鲁番文书中所见妇女形像
正如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布洛克(MarcBloch)所说,史学工作者所面临的不同资料(“证据”)分为两种主要的类型:一类是前人有意留下来的,另一类则是无意传布开的[8]。对于这两类材料的不同性质,我们无疑应该有所警惕。如果我们不是仅止把目光停留于墓志、绘画一类资料,而是同时关注吐鲁番出土的各类文书、文物,我们会发现,后者为研究者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由于大批高昌、唐代户籍文书、赋役文书、契约文书以及其它帐目案卷实际记载着当时的社会现实状况,而不以塑造、昭示女性的“完美形像”为目的,因此较少受到相关理念的影响从而具备更高的可信度。
正是这些文书,为我们展现开一幅与以往想象颇不相同的画面。
吐鲁番地区出土的百余件户籍、名籍、田亩簿中,屡屡提及“大女”一词。“大女”是吐鲁番地区特有的称谓。该用语至迟在汉代即已出现。本世纪七十年代出土的居延汉简中,即有这一称谓[9]。我们注意到这一用语及其含义,主要来自考古资料的启发。1968年在阿斯塔那发掘出的西晋泰始九年(273年)木简,上书“大女翟姜女从男子栾奴买棺一口”云云,这是目前吐鲁番地区所见年代最早的有关“大女”的文物。1964年自阿斯塔那35号墓(史玄政墓)出土的神龙三年(707年)高昌县崇化乡点籍样,更是令学人瞩目的不可多得之史料。所谓“大女”,通常是指作为户主的寡妇或者单身女性;
也有一些是替代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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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服役的丈夫或儿子而临时“当户”“为户”的[10]。她们承担着一些赋税责任[11],同时也有一定的机会与外界进行交往。其独立地位,为地方官府与社会民众所承认[12]。
目前所存唐代西州(吐鲁番地区)的手实、户籍文书大约90件左右,笔者曾经查阅过其中自贞观十四年(640年)到至德二载(7
57年)之间的73件。女性户主的比例因时因地而异,大致在户主总数的16至30之间。
吐鲁番出土资料所反映的妇女活动以及她们与外界接触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数百件土地、房屋、奴婢买卖契约,粮食、绢帛、钱币借贷契约,土地、果园租赁契约以及劳动力雇佣契约,来自长安的课钱帐历、质库帐历以及出自丹丹乌里克的抵押借贷文书,体现着妇女在这类经济活动中的介入参与程度。诉状牒辞显示出妇女维护自身与家庭权益的努力。功德疏、作斋社约等文书,反映出女信徒们的自发组织及其集体活动。大量的随葬衣物疏,使研究者注意到中古时期吐鲁番民众多元化的宗教信仰。以上资料,为研究者提供了六至八世纪妇女活动的另一番景象。我们看到下层社会中的一些女性作为户主掌管着家庭生计;
一些女性为了家庭的利益,为了维持自身生活,也为了彼此间的互助与精神上的慰藉而跨出了家门。二、从白沙宋墓“妇人启门”画面看女性“不逾中门”形像的塑造对于中古时期吐鲁番女性墓葬资料的观察及对其生活的考察使我们看到,家族门户内外界限的象征意义,强烈地存在于时人的理念之中。这种观念的表达,不仅见于唐代西北边陲之地吐鲁番,亦广泛存在于当时乃至其后的中原地区。成书于宋代的《古今合璧事类(别集)》卷十五《宫室门》“门户”目之总叙中说:
夫门之设,所以限内外,通往来,几出入而时启闭者也。……惟君子之于是门也,由必以礼,行必以义。既“限内外”,又“通往来”;
既是几察出入的关键,又是依时启闭的枢纽。家居庭院的“门”,在中国古代具有鲜明的政治社会意义。在空间结构中,门户具有分界与通贯的双重作用;
在人伦关系上,门是重要界线。家门既是家族与社会的分界,也是二者的接触点与连结枢纽[13]。认识“空间”与“家”的关系,认识传统社会中女性的活动范围[14],不能不注意女性与“门”的特有关系。从考古发掘资料中,我们可以见到描绘女性与“门”之关系的生动形像[15]。
50年代初期在河南禹县白沙发掘的一号宋墓[16],是一座建于土洞之内的仿木结构砖室墓。这一北宋元符年间(1098—1100)的墓葬遗址,由墓道、墓门、甬道、前室与后室组成。在后室北壁,有一砖雕妇人开启门扉的形像:北壁上画绛幔、蓝绶,其下砖砌假门。假门外,面南立一砖雕的少女,垂双髻,著窄袖衫和长裙,裙下露尖鞋,右手作启门状。[17]
无独有偶,在其西北20米处的北宋晚期(应不晚于徽宗宣和六年)墓葬,即白沙二号宋墓,其六角形墓室之北壁也有一妇人启门形像:
北壁上画绛帐,其下砖砌假门,左门扇微外启,自右侧露出一梳环饰著青衫的女子,面南欠身作欲进墓室状。[18]“妇人启门”形像之渊源,至少可以远溯至东汉,在当时的石棺及画像石中已有类似画面出现。例如建于建安十七年(212年)的四川芦山王晖墓内石棺,棺前额(相当于门区)刻一门,半掩。一女子,双丫,探头出来;
门上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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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
石棺左侧苍龙,右侧白虎,后方刻玄武。[19]此类形像唐代已较多见,两宋更为流行,主要出现于墓室壁画、砖雕或佛塔、经幢作为装饰。这一时期目前所知较早的样例,分别出现在陕西长安竹园村唐塔和山东长清灵岩寺唐塔。此后在不同地区(例如今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四川、贵州等地)、不同民族(汉、契丹、女真、朝鲜等)的文物中屡屡再现。其形制可分为启左扉、启右扉、双扉半开三种。[20]
北宋中期,墓室雕饰出现了讲求华丽的新风尚,涉及的题材也较前丰富[21]。“妇人启门”形像开始较多地出现于墓葬之中。除白沙北宋一号墓后室北壁彩绘砖雕、二号墓后室北壁彩绘砖雕[22]外,洛阳耐火材料厂十三号北宋晚期墓墓室北壁砖雕[23]也有该形像出现。此外,洛阳北宋崇宁五年(1106)张君墓画像石棺棺身前档正中浮雕上,亦有类似画面,发掘《简报》中说:“门扉半掩,一近乎圆雕的女侍似欲启门而出,犹半遮面”[24]。这一艺术题材流行于墓葬之中似非偶然。墓室中的装饰,在一定意义上不仅是为逝者准备的,也是显示给生者看的。墓室形制,作为墓主人心目中在“彼界”的生活环境,有与“此界”之生宅对应的一面;
但显然又不是生宅的再现。墓室装饰的选择多有着特别的涵义。
墓室环境寄寓着墓主对于阴世“生活”的期望。作为审美对象,女性形像有助于渲染柔和温馨的气氛。姿态委婉的妇女与刻划细致的门互相映衬,增添了阴冷的墓室之生活气息与温情美感。但这尚未说明将女性形像与“门”连结起来之可能的寓意。
如果我们把视野展开更远,不仅仅局限于一面面砖雕、一幅幅壁画,而将该形像置于墓葬的整体情境之中观察,即不难注意到,宋代墓葬中的“妇人启门”形像虽然存在着诸多差异,但有一特点几乎无一例外,即多位于墓中正对墓道的墙壁(通常是墓室的北壁),而在多室墓中,则居于后室后壁。宿白先生提出:此处装饰就其所处位置观察,疑其取意在于表示假门之后尚有庭院或房屋、厅堂,亦即表示墓室至此并未到尽头之意。
并且引证时人创作的词曲、卷轴,指出妇女倚门的形像在宋代颇为流行,被认为幽美动人。[25]
这一解释,无疑极具启发意义。从对于位置关系的分析入手,使我们了解到这些“假门”实际上指喻着通向后院的门径。但它未能进一步阐释,为什么暗示“庭院深深”的“假门”背后,露出的一定是女性形像;
亦未明确指出,为什么女性“倚门”会被认为“幽美动人”。以位置关系较为清楚的墓葬布局为例,位于内室后壁的假门实际上是指代通向内院的“中门”,则隐现于其后的人物,无疑应是居处于中门之内的。而终日活动于其内,“无故不窥中门”[26]的,正是宅院中的女性;
代表内院之人在门侧显露身影的,当然也应该是女性。女性“倚门”之所以“幽美动人”,正是因为处于深宅大院之中、行动优雅幽秘的女性(主要是上层女性)很少跨出家门,甚至不常得到自门户中露面的机会。这种若隐若现,正是吸引无数文人墨客之处。在妇人“启门”“闭门”“倚门”的艺术形像中,年轻娇好的女性[27]身不离“门”,被“门”限制约束,正具有宣示女性活动于门墙之内的意味。
这一艺术形像的寓意,与儒家礼教有关。被要求“正位乎内”的女性,通常被规范于内室、内院,被联系于“闭户”“阖扉”之类行动[28]。《周易·系辞上》即有“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的说法;
《礼记·内则》中,亦规定了两性“内外有别”的行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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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北宋中期,司马光所作《书仪·居家杂仪》中,更强调了“凡为宫室,必辨内外”的重要性:
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掩蔽其面(如盖头。面帽之类)。
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大故谓水火盗贼之类),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盖小婢亦然),有故出中门,亦必掩蔽其面。这段脱胎于《内则》的说教,特别突出了宅院“中门”的意义,刻意雕凿着男女、内外之间的距离感,令人凛然。对于女性与“门”具体直接的关系,儒家经典中屡有提及。《仪礼·士昏礼》有云:“(婿)见主妇,主妇阖扉,立于其内”,郑玄解释“阖扉”说:“阖扉者,妇人无外事。扉,左扉。”宋李如圭再释为:“左扉,东扉也。〈士丧礼〉:‘卜葬日,阖东扉,主妇立于其内。’《春秋传》曰:‘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29]这里的“扉”,应指厅堂内室而非后院之门;
但这种仪制所强调的,同样是“无外事”,“不出门”、“不逾阈”。看来,对于“妇人启门/阖扉”的塑造,旨在刻画谨守礼制、不逾内外之限的女性形像[30]。不过,出土文物中展现的“妇人启门”形像事实上多彩多姿。不仅或开启或关闭,或左扉或右扉并非一致,她们相对于门的运动也是或出、或进、或窥探,而不拘泥于“足不逾户”[31]。此类创作一方面不离传统规范的框架,反映着“女无外事”的理念;
另一方面画面人物又不固守于门内,或多或少反映着丰富多样的实际生活。因此,这类艺术形像,又并非对于儒家礼制的简单图解。妇人启门形像在艺术世界中的多样化,所表达内容与儒家经典文献的吻合与差异,可以说,是现实社会生活牵动的结果。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门户的“内”与“外”之界限难以简单断截,“内”“外”空间历来密切关联而非彼此绝对排斥[32]。对于传统社会中的女性(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妇女们)来说,家族门户之“外”与“内”虽然界限清楚,却并非不可逾越。这事实上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个人意愿,而取决于家庭生计的需要与社会经济的强制推动作用。三、略谈避免对于考古资料的“误读”在历史研究中,我们通过对于不同类型个案的研究,追求非个别的综合性认识;
对于考古资料的运用,也要充分考虑其所能够提供的“综合信息群”:从器物、图像的个体存在到其群体关系,以及所处位置、周围情境所传达出的信息。阿斯塔那高昌虎牙将军张师儿夫妻合葬墓(86TAM386)的发掘报告中提到二人的安葬方式,说“男尸在里,仰身直肢;
女尸在外,屈肢葬,侧身面向男尸”[33]。葬式背后可能蕴含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屈肢葬”显然值得注意。“解读”这一葬式,需要考虑其它相关资料与所处的整体环境。1996年,在考察吐鲁番发掘现场及出土资料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尽管两性随葬物品内容有所区别,但其丰厚程度的差异主要是不同墓主的等级身份、贫富状况带来的;
从墓葬的综合情形看,性别歧视似不居支配地位。而从该墓的墓志记载来看,张师儿死时72岁,其妻则死于99岁。这位夫人很可能因年迈佝偻而只得侧身屈肢入葬。这一事例使我们想到,即便是进行客观说明的考古发掘报告,在描述中或许也会寓含主观判断的倾向性色彩,构成为潜在的解释前提。只有将个别的发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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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置于其原本所处的情境之中,结合其它资料综合认识,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误读”的可能。
白沙宋墓为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发掘资料,但是,如果不注意到“妇人启门”形像在墓室中所处的位置,不联系流行于时人理念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思考,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只会是孤立的“妇人”与“门”之精美外观,而不可能真正了解其实质性的含义[34]。朱青生在其《将军门神起源研究——论误读与成形》一书中,曾经就此有所思考,指出这一形像除去确系“门区日常活动的记录”外,“也许还有更为复杂的内容”。但他继而说“在确认之前,这种女子在门前的活动也无从释疑”[35]。
对于考古发掘中屡屡见到的“妇人启门”(或者“妇人半掩门”)形象,显然还需要进一步综合分析其寓含的可能解释。目前的一些推想,一方面使我们意识到研究者具备社会性别史视角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对于考古资料进行“解读”,不能限止于个别画面的艺术赏析,而需要考虑出土物之位置关系、“图像程序”(PictorialProgram)、享用需求者或设计者的文化背景、思想传统等诸多因素[36],“解读”物品、图像背后的关联。这样才有可能比较完整地认识出土资料所传达出的实际讯息。参考著述目录:
Bloch,Marc:TheHistorian’sCraft,ManchesterUniversityPre,tralatedfromFrenchbyPeterPutnam,reprinted1992;
周婉窈中译本,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穆舜英:“吐鲁番出土文书在学术研究上的价值和影响”,《吐鲁番学研究专辑》:页3—6,敦煌吐鲁番学新疆研究资料中心编,1990年。黄文弼:《高昌塼集》,中国科学院,1953年。——《吐鲁番考古记》,中国科学院,1954年。侯灿:“解放后新出土吐鲁番墓志录”,《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五辑,页563-617,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柳洪亮:《吐鲁番新出土文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1986年新疆吐鲁番古墓群发掘简报”,《考古》1992年2期。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中华书局,1994年。《新疆考古三十年》,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图版本,文物出版社。《唐律疏议》中华书局点校本,1983年。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龚铣泽译本,中华书局,1984年。——“神龙三年高昌县崇化乡点籍样にっぃて”,《中国古代的の法と社会》,汲古书院,1988年。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朱雷等:《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刘增贵:“汉代妇女的名字”,《新史学》七卷四期,1996年。宿白:《白沙宋墓》,文物出版社,1957年。
高彦颐:“‘空间’与‘家’——论明末清初妇女的生活空间”,《近代中国妇女史》第3期,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199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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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BeverlyBoler:PowerfulRelatio:Kihip,Status,&TheStateinSungChina(960--1279,HarvardUniversityPre,1998,.12-24.生活的反映”。研究者一般亦倾向于“是确切的真实生活情景的记载”、“门区日常活动的记录”。见朱青生:《将军门神起源研究——论误读与成形》页240,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35]同上书,页240,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36]参见巫鸿“汉画读法”,北京大学传统文化研究中心:《98汉学研究国际会议论文提要》页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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