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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研究的价值维度诠释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4-04-08 09:48:02 推荐访问: 维度 翻译 翻译(3篇)

罗迪江,唐雪

翻译研究在认识论层面的特点,既体现为语言学范式的语言性认识,又凸显出文化范式的文化性认识。语言性与文化性亦成为翻译的两大根本特征,两大特征相互交错贯穿于当代翻译研究的发展历程。随着翻译研究的深入,翻译的复杂性[1]、生成性[2]、成长性[3]、创造性[4]、生命思维范式[5]、复杂性思维范式[6-7]等开始得到翻译学界的极大关注,而这些翻译性质又逐渐渗入翻译价值的探讨之中。目前,对这些翻译性质的理解已然超出了语言学范式与文化范式关于翻译事实的认识范畴,并延伸至对翻译价值的认识范畴。在认识、理解翻译事实与翻译价值的关系时,虽然翻译学界意识到对翻译价值研究的不足,目前却少有研究从认识论层面确立起翻译事实指向的“翻译是什么”与翻译价值指向的“翻译意味着什么”之间的本质关系,因而既难以从认识论层面延展出翻译之“求真”与“求善”的统一关系,也难以廓清翻译价值之“求善”从“翻译意味着什么”延伸到“翻译应当成为什么”的根本问题,进而忽视了翻译价值背后的哲学意蕴。那么,翻译研究在认识论取向方面是如何诠释翻译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关系,以及其指向的哲学意蕴是什么呢?本文致力于思考这一关键性问题,并基于翻译研究的事实维度来推进对其价值维度的探讨。

翻译研究的深层内涵,展开于“求真”与“求善”双重内涵的探究之中。就翻译发展历程而言,翻译研究的本体首先进入语言学范式的语言性认识范畴,关乎语言转换的事实维度,并以求真为指向——“翻译,就根本意义而言,是一项崇高的(noble)、求真的(truth-seeking)事业”[8]。求真,是指向对翻译及其内在规定的语言性认识,既涉及语言转换的事实,也涵盖对翻译与语言之间关系的把握。语言转换以达到真实的翻译知识为目标,翻译与语言则关联着翻译本质的认识。在翻译与语言的关系中,人们逐渐实现对“翻译是什么”的真实把握,因为语言构成了翻译学“一体三环”中最靠近翻译本体的“一环”——“它的意义在于使翻译研究从感性走到理性、从经验走向科学”[9]。概而言之,翻译与语言的统一,不仅要实现语言转换的忠实对等,而且要体现翻译与语言的本质关联。这种本质关联表征了翻译研究的事实维度,它探讨的是“翻译是什么”的根本性问题。

就翻译对象而言,翻译研究指向的是语言。正所谓,“译者,易也,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义疏》),“译之言易也,谓以所有易所无也”(《译经篇》)。“译即易”指向的是语言转换,“相解”指向的是语言转换的忠实对等,因而忠实对等就构成了翻译的求真事实。翻译与语言相伴相随,难以分离,即“翻译研究就是语言研究”[10]。一方面,翻译是“用一种等值的语言(译语)的文本材料(textual material)去替换另一种语言(原语)的文本材料”[11];
另一方面,“语言使存在开敞,使存在形乎于语言并保持在语言中”[12]。语言现身了,翻译才得以呈现,而翻译乃是一种纯粹的言说。随着文化转向的出现,翻译的文化性开始渗透到翻译界定之中,诸如“翻译是以符号转换为手段、意义再生为任务的一项跨文化的交际活动”[13]。可见,“翻译是什么”是在翻译发展中不断地被追问与求解的,也反映出翻译研究的多方面性,所谓的“翻译是文本再生”“翻译是意义再生”“翻译是文化转换”等,都是从不同方面关注翻译的内在规定。然而,对翻译的认识离不开语言,语言既关乎文本意义的生成,又与翻译的本质相涉。“人们常说翻译是意义转换、内容转换、信息转换,甚至‘文化转换’,这实际上说的就是语言载体所载之物的转换,所以这些说法也未改变翻译概念之内涵。”[14]总而言之,翻译研究指向的依然是语言,语言是认识与理解翻译的根本,也是翻译得以存在的根本。

翻译研究在语言学转向、文化转向之中不断延伸与拓展,又在不断延伸与拓展中“回归语言学”(back to linguistics)[15],即回归到翻译得以存在的根本——语言。不管转向何方,有一个事实是无法否认的:翻译是因语言而起、以语言作结的活动,语言始终都应该是翻译研究的核心与出发点[16]。语言始终是翻译“求真”的根本方式,也是求解“翻译是什么”问题的最基本方式。翻译因语言而存在,也因语言转换而展现其真实形态。以语言来认识翻译就成为翻译自身发展的本体论信念与方法论路径:一方面,语言成为把握翻译的本体,亦成为翻译存在的家园;
另一方面,语言分析又成为把握翻译的根本方式。于是,翻译就被纳入语言的认识论范畴之中,而语言就“被视为思维交际的本体,是一种世界的存在方式,人的生存方式和精神家园,是通过对语言分析和解释来揭示人和人的世界,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发现人性、发展人性和完善人性的本体”[17]。

文化转向以来,翻译研究进入了多元化的发展模式,翻译所承载的价值意义逐渐获得翻译学界的极大关注,翻译价值进入了文化范式的认识范畴,翻译之“求真”开始有了异化的迹象。“对于翻译的价值评判已不再局限于文本之间的对应,而是上升到广阔的社会、历史、文化乃至于政治层面,既极大地开拓了价值指标的范围,也进一步加剧了翻译价值理论多元化的趋势。”[18]翻译学界开始挖掘翻译事实背后所蕴含的价值意义,关注长期被忽视的价值维度。事实上,翻译是以价值为基础的实践活动。翻译研究不仅要指向事实维度,也要指向价值维度。它具备由翻译事实与价值构成的双重内涵:前者涉及“翻译是什么”层面的事实内涵,以求真为指向来理解与把握翻译本质;
后者关涉“翻译意味着什么”层面的价值意义,以求善为关切来体现与凸显翻译价值。

《易·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以此来思考翻译研究的双重内涵,“阴阳之道”指向的是求真,“继善成性”指向的是求善。以“阴阳之道”观之,求真以“一阴一阳”的变易方式为运行法则,赋予了翻译一种动态的语言转换过程。“如果肯承认‘阴阳之道’即为事物的本质,那么,它就是翻译的本质。同时,对本质的把握意味着原则性的追求,因而又可将之界定为翻译的理想。”[19]以“继善成性”观之,求善就是要保持、继承与遵循“阴阳之道”,使翻译进入“真”的领域,使翻译之“真”渗透到翻译之“善”,从而彰显翻译的价值意义。因为翻译要“求真”,才呈现出求善的意蕴:翻译之“求善”首先进入求真,才能谈得上“善”。有了求真,求善就有了保证;
相应地,呈现出翻译之“善”,进入“善”的状态,也才能显现出翻译之“真”的意义。可见,求真与求善是相随不分离的:求真意味着翻译之“道”,求善则意味着“继善成性”。只有求真与求善互诠互释,才能真正揭示出翻译研究的双重内涵。正可谓,“道是生物开通,善是顺理养物,故继道之功者,唯善行也”(《周易正义》)。

(一)翻译价值之“求善”

“翻译是什么”问题涉及的是理解与说明语言转换的真实形态,呈现出相互依赖的目的性、过程性与结果性。一方面,翻译展开为一种以目的性为出发点的转换过程,形成了特定的翻译结果;
另一方面,翻译通过目的转换过程的展开与翻译结果的形成,呈现出时间维度上的延展状态。语言转换的结果可以视为翻译目的的实现,其意义则合乎翻译研究,契合翻译的需要。因此,翻译活动既基于相关的翻译目的,又构成了转换结果形成的前提,并规定了转换结果的内容。这就既涉及翻译目的,又涉及翻译价值。当它与价值发生关联时,它指向的是“翻译意味着什么”,关乎的是翻译的价值意义,实质上就是关涉翻译之“求善”。于是,翻译就可以理解为广义的翻译行为以及与翻译主体相关联的活动。求善以翻译主体的行为为存在前提,翻译则包含了价值的内容,对其把握也相应地涉及翻译行为的价值意义。翻译行为的价值意义所指向的就是“译者之为——发现翻译精神主体与构建翻译精神世界”[20]。广而言之,翻译作为人类存在的根本方式之一,其价值在于“求善”及其指向的有效性,而不在于翻译本身的事实性。它是从建构精神世界与翻译之为的角度来审视翻译作为一种促进人类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的价值观念而产生深远意义的价值存在。

求真与求善的互释,体现了翻译事实与价值的内在关联:“翻译活动中不仅有事实判断,还必须进行价值判断”[21]。作为翻译研究的双重内涵的存在,翻译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是无法割裂的。如果仅仅以翻译本身的内在规定为指向,那么将永远难以穷尽翻译的多样性。单纯以翻译自身本质为对象,其结果总是偏离翻译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这种认知过程对翻译就难以体现出生活世界意义上的价值。翻译研究的不断发展就是要超越这种纯粹的求真倾向,其具体的内容则表现为以一定的价值目标来规定认知过程。因而,所谓的“继善成性”便可视为翻译的价值目标。求善贯穿于翻译之为与译者之为的始终,它凸显出翻译本身内含的价值意向与目标。正如徐光启等人翻译西方科技著作之为在于裨益民用,严复翻译西方学术经典之为在于催生社会变革,鲁迅翻译文学作品之为在于激励文化渐进,林语堂的文化变译思想之为在于对西方人讲中国文化,等等。这表明了,翻译的历史,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翻译家创造价值的历史。这些翻译家就像是一个个重要的精神坐标,引发我们对中华文明的延续与发展、对中外文化的交流与互鉴更深刻的思考[22]。这种深刻的思考就是对翻译价值的进一步理性探讨,也是对中国文学乃至中国文化外译的一种反思与审视。对此,翻译界不应拘泥于对问题或现象的表面化探讨,也不应局限于单纯的文本研究和个案研究,而要从翻译具有的社会、文化和创造等多元价值出发,对中国文化“走出去”这一时代语境下的文学对外译介问题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反思[23]。正是因为有这种价值目标,翻译研究才是根本意义上的“目的指向性”(goal-directedness)、“目的的导向者”(guidance to goal)与“心灵的终极进化塑造者(the ultimate evolutionary shaper of the cognitive mind)”[24]。由此展开的翻译过程,则相应地将求真与求善融合为一体,避免陷入翻译与生活世界无涉的抽象性,进而获得具体意义与价值导向。

(二)翻译价值之“评价”

翻译研究的双重内涵既关联求真且指向翻译事实层面的内在规定,又涉及求善且指向翻译价值的关系与属性。翻译研究在本体论层面上以翻译事实与价值的视域融合为根据,在认识论层面上以求真与求善的辩证统一为视域。然而,翻译事实与价值在现实的翻译研究中往往陷入二元分离的状态,单纯的求真常常表现为翻译的抽象性质,纯粹的求善则往往被等同于主观的赋予,二者都体现了翻译研究的片面性与单一性。这就潜在地将翻译的价值判断排除在翻译实践活动之外,而且也遮蔽了人们看清翻译事实与价值、评价之间的互动关系。事实上,翻译之事实维度与价值维度往往不可避免地关联在一起,并推动翻译学界就翻译的解释与说明进行深入思考,彰显了翻译本质的多重规定。作为翻译的现实规定与实用效果,翻译价值体现了翻译与主体、社会、文化、历史等之间的联系,又体现了翻译事实要以价值来解释的观念,也蕴含着翻译事实难以离开价值之意。与翻译价值相关的是翻译评价,翻译评价又往往被理解为价值判断的形成过程,而价值判断又以价值意义为指向。因此,翻译评价既属于广义的认识论之维,也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就认识论而言,翻译评价旨在对翻译研究与翻译活动所包含的价值意义做出有效判断;
就本体论而言,翻译评价的意义则旨在挖掘翻译之求真与求善的联系,确认求真的内在规定与求善的价值属性之间的统一性。

作为把握翻译的相关方式,翻译研究的成果主要体现于翻译事实的相关命题——例如,翻译是一种语言转换;
翻译评价则以价值判断为形式——例如,翻译是人类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的一种存在方式。就内容而言,翻译研究层面上的事实命题可视为回答“翻译是什么”而指向求真,翻译评价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则是解决“翻译意味着什么”的问题而指向求善。在认识论上,对“翻译是什么”的把握与对“翻译意味着什么”的评价,往往是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从逻辑上,翻译价值的判断是以理解翻译的性质与效用为前提的,后者涉及翻译认识。同时,翻译认识的求真只有与翻译评价所提供的求善相结合,才能取得翻译研究的理想形态,并由此进一步向翻译实践转化。对求善的追求以及翻译效用的关切,属于广义的价值判断;
对求真的探究以及翻译事实的把握,则可归入翻译认识论之维。两者的先后关联,体现了翻译评价对翻译活动的制约。翻译认识与翻译评价的视域融合,无疑涉及翻译之求真与求善的关系,在认识论上实现了事实维度与价值维度的辩证统一。可以说,翻译价值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固定物而单向地对翻译评价施加影响,它具体地渗透于翻译文本之中。翻译评价的本质反映出翻译实践的求真与求善的统一,坚持求真与求善的辩证统一,就能弥合翻译事实与翻译价值的认识论鸿沟,以价值理性为思维方式批判翻译行为的工具性与功利性倾向,进而形成翻译活动的价值认同。

纵观翻译研究的发展历程,翻译价值首先具有从语言出发的性质,因而才会有以翻译作为一种语言交流(转换)方式的需要。它以满足语言交流(转换)需求的有效性来界定翻译价值。翻译认识所实现的常常是语言交流需求,而非翻译自身的需求。当语言所体现的需要被不适当强化之时,它本身可能被赋予一种不合理的规定,与之相辅相成的是把握翻译的手段本身被主观化为翻译之源,那么翻译价值就有主观性之嫌。以满足语言交流的需要来界定翻译自身的价值,这个界定的缺陷就暴露出来:翻译价值被降低到语言交流的地位。以语言交流来衡量翻译价值,语言就渗入翻译价值之中而凸显出语言的价值意义。尽管语言交流是翻译价值中的一种类型,但翻译价值因为翻译事实的多方面性而具有多样性。那么,翻译研究在语言交流之外的价值应当如何理解与界说?这促使我们对翻译研究的价值维度做出进一步的哲学思考。

(一)翻译合法性的思考:翻译价值的维护

翻译研究在文化转向的驱动下产生了一系列翻译理念,诸如翻译即改写、翻译即操纵、翻译即背叛、翻译即吞噬等等。译者成为翻译文本的改写者、操纵者、背叛者与吞噬者,而主体性价值论就成为贯穿翻译研究之价值维度的关键理念。如果译者意识到了翻译的价值,那就必须将其作为一个认知事实在译者的思想范围内加以表达。进而言之,翻译价值是以主观意识的“自我”作为翻译价值的基础,“自我”主体就成为翻译价值产生的立足点。毫无疑问,文化转向的出发点是译者主体性张扬的立场,它基于主体性去解决并消除翻译事实与价值的对立状态,形成了“自我”的主体性价值论。主体性价值论表现出理论话语的多样性与对翻译价值追求的主动性,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翻译事实在翻译价值最大化的追逐下被冲散得无迹可寻。于是,翻译事实被实实在在地遮蔽,而翻译价值得以真真切切地显现。译者在权力关系、意识形态、主流诗学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极度张扬主体性,“翻译活动倾向于追求即期效应的功利性行为,以翻译价值为根据所设定的翻译目的发生‘变异’,唯利是图、急功近利成为翻译实践与翻译行为的终极动力”[25]。那么,功利主义的翻译活动是否合法?翻译价值在此活动中能否得到正当维护?

翻译合法性的思考是翻译价值研究与中国文学外译的基本要求。翻译合法性一般是指人们对翻译实践活动的伦理信念以及由此带来的翻译价值的合理性。它的立足点是中国文学外译的价值观,通过对中国文学外译的价值分析,剖析当代中国文学外译的翻译策略选择所隐含的价值观念,从而对相关翻译策略做出价值评价与判断[26]。中国文学外译的价值观是中国文学内在的价值理念与价值理性,会规范译者的相关行为,消解翻译行为的工具性与功利性。然而,各种生发于中国文学外译的制约因素纷纷被纳入翻译价值的考虑之中,或以市场功效与即期效益的立场裁定翻译价值,或以工具性与功利性的方式建构翻译价值,它们从根本上抹杀了翻译价值的本质特征,导致翻译合法性存在着很大的缺陷。翻译合法性的缺陷表现为翻译行为的急功近利而导致翻译趋向于功利主义,而功利主义翻译导致求善发生了异化。这种异化体现在译者在中国文学外译过程中采取随意删节、改译、整体编译等翻译方法,从而导致国外读者对中国文学乃至中国文化的误读与曲解。从更深层次来说,这些翻译方法的运用涉及翻译活动的合法性问题。许钧曾经这样追问:“在翻译过程中,我们不尊重原文,这样的翻译是合法的吗?对原文不断地修改、修订甚至是改编,这样的翻译是合法的吗?”[27]“如果走出去的不是真正的中国文学,而是经过翻译‘改头换面’的中国文学,那么这样的‘走出去’到底还值不值得追求与期盼,就很值得深思了。”[28]如此这般的深思,既是对中国文学外译合法性问题的审视,也是对翻译价值与伦理的维护。就文学外译而言,它需要一种双向交流的观念,在与“他者”文学的平等交流过程中既承认差异又尊重差异,既体现自我的文学性又能与他者的文学性共存,形成一种视域融合的中外文学对话与交流。思考翻译合法性,一方面是反思中国文学外译是否存在误读与曲解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思考翻译活动是否遵循相关伦理与翻译合法性的问题。“如何在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的背景下反思并体现翻译应有的价值,这应该说已经成为翻译界必须予以重视并积极面对的一次挑战。”[29]

翻译合法性的思考与翻译价值的维护是翻译价值研究进一步哲学思考的结果。因此,翻译活动应当基于同中存异、异中求同采取正当的、合理的翻译方法,“通过翻译进行改头换面,甚至任意梳妆打扮,不仅是对中国文学主体性的伤害,而且有违文化生态多样性的理念,与通过翻译实现双向交流的目标背道而驰”[30]。唯有如此,才能使翻译行为回归到文化双向交流的初衷,在同中存异与异中求同的前提下维护文化的多样性与文明的丰富性,在根本意义上保持翻译应有的内在价值。翻译价值是译者主体性的体现,也是译者翻译行为指向的功能性表现。这表明,翻译价值已不再仅仅指向语言属性,而是在译者显身的背景下通过翻译主体创造的。翻译价值的实现,就是翻译主体的价值创造过程。正是通过价值创造,翻译主体不仅融入了翻译实践,而且参与了翻译实践的形成过程。价值其实是由人自己“产生”或“创造”,并由自己享有和给予评价的,即价值是人自成目的的活动及目的的实现,也可以说是人的生活实践的产物[31]。由于翻译实践既指向译者主体又指向读者、赞助商、发行人等主体,既指向语言符号又指向社会历史,由之产生的翻译价值便应当具有社会性、文化性、符号性、创造性与历史性。可见,翻译价值既呈现出多方面性,又在多方面性之中指向合法性。翻译合法性在警惕与克服翻译行为的功利主义倾向过程中维护翻译价值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确立翻译行为与价值判断的有效关系,体现了翻译价值的求善内涵。在中国文学外译的过程中,翻译功利主义倾向、翻译焦虑症、翻译市场决定论等都在某种程度上冲击着翻译研究的价值观与翻译主体的价值立场。如果中国文学外译彰显着翻译固有的社会性、文化性、符号性、创造性与历史性,那么它的合法性必然会增强并得到正当维护。

(二)翻译规范性的思考:翻译价值的延伸

“价值意义在观念层面的实现,主要涉及‘意味着什么’。当我们将关注之点转向价值意义在实践层面的实现时,存在与价值的关系便相应地指向了‘应当成为什么’这一问题。”[32]基于对翻译合法性的思考与翻译价值的维护,翻译研究之求善(意味着什么)在观念上得到进一步确认,并在实践上与翻译规范取得关联,其问题意识也就从“意味着什么”延伸至“应当成为什么”。进一步说,翻译研究的问题意识就从求真(是什么)转向求善(意味着什么),并延伸至“应当成为什么”。如果说“是什么”是关于翻译事实的内在规定、“意味着什么”是关于翻译实践的价值判断,那么“应当成为什么”则更多地与翻译规范相关联。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文学乃至中国文化外译的过程中,翻译学界过分强调翻译活动的实践功能及其所谓的实际效果,容易陷入翻译焦虑症与市场决定论[33]。这会导致翻译价值在翻译活动的实际效果中缺失自身属性,翻译自身也相应地受到矮化与贬低。就翻译实践而言,当求善的价值观念将“应当成为什么”的评价置于“是什么”的判断之上时,翻译研究的重心就从翻译知识论转向翻译价值论。从价值论来看,“是什么”问题要服务于“意味着什么”与“应当成为什么”问题。这无疑是翻译研究的现代觉醒,也是翻译价值的现代凸显,更是翻译研究在实践层面上的变革。

关于翻译价值的进一步哲学思考就是使“求善”的“意味着什么”问题进一步延伸至“应当成为什么”问题。它意味着,翻译价值要与翻译规范发生内在的关联,从而产生一种制约翻译评价与指导翻译实践的规范作用。当翻译活动被引向正面价值时,翻译活动才具有“应当”的意蕴,而这种“应当”是建立在对翻译事实进行价值判断与评价的基础之上的。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从“应当”的角度去看待翻译时,在关注正面价值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看到负面价值——求善发生的异化,从而对中国文学外译的价值问题给予理论思想上的澄清与引导。目前,翻译活动正面临不同的价值矛盾,面临翻译行为功利性倾向的腐蚀。鉴于这种情况,翻译研究以及中国文学外译需要将价值之维纳入其中,厘清唯利是图、功利主义的负面价值侵入翻译实践的可能性,尽量降低负面价值而提升正面价值,塑造求真善美的翻译价值观[34]。唯有辩证地审视与考察正面价值与负面价值,我们才能廓清存在于中国文学外译价值问题之中的误区,进而对中国文学外译有一种清醒的翻译批判意识,在中国文学“走出去”中建构中国文学自己的象征地位。我们正因为意识到中国文学“走出去”可能遭遇的障碍及其存在的隐性负面价值,才能更清醒地认识到探究“翻译应当成为什么”问题的重要性。

“翻译应当成为什么”问题不仅涉及翻译规范的问题,更涉及翻译伦理的问题。“伦理,就是让自己成为什么,让他人成为什么。伦理,是一种行为,是创造价值。”[35]探究“翻译应当成为什么”与“我应当翻译什么”问题的承载者属于价值主体的范畴。价值主体是基于“我应当翻译什么”来追求自身的自由与独特价值的,它服膺于价值理性法则,服从于对自由的追求。价值主体追求的是超越认知主体的工具理性,强调的是价值理性,它能够有利于解除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遮蔽,进而建构一种求真善美的翻译精神[36]。翻译活动虽然存在为了求真而忽视求善的问题,但真正的翻译主体都会以价值理性来处理求真与求善的辩证关系,以翻译精神来促使翻译实践走向求真善美。基于求真善美的理念,翻译主体应遵循翻译伦理与价值理性来践行翻译实践,警惕与克服那种唯利是图、追求即期效应的翻译行为。可以说,伦理思想一直贯穿于中国与西方的翻译实践之中,翻译家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并遵从某种价值观,因而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翻译实践体现了不同的伦理取向[37]。不论是翻译价值还是翻译评价,不论是翻译规范还是翻译伦理,它们都将求善的过程视为价值创造与价值塑造的过程。当然,翻译价值与翻译评价是以翻译规范为准则,但它又蕴含了翻译实践“应当如何做”的伦理要求而具有规范行为的意义。正是因为有了翻译实践与翻译规范、翻译伦理的关联,翻译的价值意义才能从“意味着什么”的观念层面走向“应当成为什么”的实践层面,翻译研究才具有价值创造的属性。换言之,翻译价值的实现与翻译伦理的恪守,本质上就是翻译实践的价值创造过程。在此过程中,翻译具有了促进文化交流、建构国家形象、推动社会变革、增强文明互鉴、维护生态文明的“应当”功能。正如许钧所强调的,“翻译是先锋,语言是利器”[38],“翻译对文学文化交流、对学术研究应该真正地有所促进”[39]。因此,翻译研究之“应当成为什么”不仅是促进中国文学与中国文化外译的“先锋”力量,也是翻译实践创造价值的求善过程。翻译实现求善的过程,不仅是实现对求真的认识论转变的过程,而且还是以翻译价值、评价与规范为内容实现对文学外译、社会文化与文明思想进行根本性变革的过程。对翻译规范性的思考,本质上就是拓展翻译研究之求真的内涵,从描述“翻译意味着什么”到指向“翻译应当成为什么”,使之表征为由描述翻译进而指向变革翻译活动的规范意义与价值意义。

综上所述,真正的翻译研究不仅关涉“翻译是什么”的事实维度,还关涉“翻译意味着什么”与“翻译应当成为什么”的价值维度。价值维度所表达的思想关乎翻译研究的求善,关乎翻译价值的认识论。它既关涉求善的价值意义,又涉及求善的价值判断,更强调求善的规范性与伦理性。在此意义上,广义的翻译价值论就是对翻译合法性、规范性与伦理性的哲学思考,进而由翻译价值、评价、规范共同组成一种求善的价值观念。求善既成为翻译价值的源泉,也是探讨翻译价值的认识对象。因为求善既指向“翻译意味着什么”又指向“翻译应当成为什么”,既追求着翻译价值又制约着翻译活动,所以不仅要从价值本身的角度去理解翻译,还要学会从翻译价值、评价与规范的辩证统一关系的立场去把握翻译研究,进而挖掘出翻译价值之求善所蕴含的合法性、规范性与伦理性等意蕴。只有既坚持对翻译价值的自我反思,又在对翻译价值的自我反思中确立起翻译研究之求善的理论形态,我们才能真正建构起面向求善的翻译价值论。可以说,翻译价值论的建构是当代翻译研究应有的理论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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